羅曼酒店的別墅建築建於1970年代初,業主是嘉禾電影主席鄒文懷,並將之租給李小龍一家。在李小龍去世後,鄒文懷以85萬港元將別墅出售給富商余彭年,用作時鐘酒店之用,名為羅曼酒店。期間別墅建築並沒有明顯的改動。
至2008年汶川地震後,余彭年將其九龍塘五塊地皮出售,包括羅曼酒店,每幅地皮捐出2,988萬港元予地震災民。該地皮於同年 6月26日截標出售,但在李小龍迷組織及一批電影文化界人士關注之下,業主余彭年決定擱置出售,並向政府提出改建為李小龍紀念館的計畫,現已與香港政府達成協定,把酒店改為李小龍紀念館。而參觀李小龍故居更成為2009年11月美國《時代雜誌》網站票選廿五項“遊客不容錯過的亞洲體驗”中的第13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