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著

一種著作方式,基本上屬於編寫,但有獨自見解的陳述,或補充有部分個人研究、發現的成果。凡無獨特見解陳述的書稿,不應判定為編著。

基本信息

編著

正文

將編和著有機地結合起來的工作。各學科的基本知識作品、普及性質的讀物、以不同程度學生為對象的教科書,對某些問題的綜合介紹等,都是編著工作致力的對象。編原指古人用皮條或繩子把竹簡編排起來,引伸而有排比、整理、組織之意,古人的編、編削、編纂、編輯等詞大體上表示同樣的意思。所謂編,就是系統整理已知的資料或前人、 他人的成果, 如編辭典、教科書、年鑑等。所謂著,在於言人之所未曾言,在於能發揮自己的獨到見解,有開創、創新的性質。任何創造性的見解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礎上取得的。編與著結合起來相互補充,在編纂已有資料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見解,便是編著。
古人的作品常常襲用大量他人的作品,但只要作品提出自己的見解,有獨創的體例,就不認為是抄襲。《資治通鑑》是有鑑別地、有選擇地融匯大量史料,可以說它更多的是著作而不是編著。但一般史書大都屬於編著性質。南宋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按《通鑑》體例記北宋史事,以詳瞻稱,但它的目的在於蒐集、保存史料,內容性質不能與《通鑑》相比,故而稱作《長編》。此《長編》也是有取捨的,並非單純史料的堆砌,所以稱為編著。
近現代作品,有的署為著、作、撰,有的署為編著或編,一般都可歸入著作範疇,不過稍有區別。編雖然是整理前人的成果,需有方針、體例、中心,它不是簡單的抄撮,本身就是一門學問。現在人們在編辭書百科全書、年鑑、名錄等等方面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編著是在整理已有成果的基礎上有所發揮。學術的發展向來是後來居上的形勢,故絕大多數作品一般都是編著性質。只有少數才是開創性質的。認定作品的重要與否,要看作品的學術價值,而不在於編著或撰述之分。某些粗製濫造的著作雖能風行一時,不如一部謹嚴的編著能傳之後世。辭書、類書如果編輯得當,能嘉惠士林,起很大的作用。
編著工作在整理、推進學術工作方面作用很大,中國在這方面的工作還遠遠不能滿足客觀需要。編著工作要求編著者對於自己所從事的專業要有深入全面的理解,對於資料能分別主次,善於取捨,在文字表達上能做到敘述條理清晰,深入淺出。寓著於編就是從整理、敘述已有成果上表達作者自己的立場、觀點。編著工作並不是輕而易舉的,需要編著者具有深厚的學術素養和文字修養。編著不但要向讀者提供具體的知識,而且從體系、方法方面給予讀者以啟發,使之能作進一步的探索。創新的著作固然可貴,高水平的編著讀物也是不可少的。因此,重視專著而輕視或忽視編著的傾向是不恰當的。為了文化的普及與提高,各個學術部門都需要有一批專家學者從事編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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