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財政

緊縮財政

國家通過財政分配活動抑制或壓縮社會總需求的一種政策行為。它往往是在已經或將要出現社會總需求大大超過社會總供給的趨勢下採取的。它的典型形式是通過財政盈餘壓縮政府支出規模。因為財政收入構成社會總需求的一部分,而財政盈餘意味著將一部分社會總需求凍結不用,從而達到壓縮社會總需求的目的。

簡介

是巨觀財政政策的類型之一,也稱緊縮性財政政策,是指通過增加財政收入或減少財政支出以抑制社會總需求增長的政策。由於增收減支的結果集中表現為財政結餘,回此,緊縮性財政政策也稱盈餘性財政政策。現實中,緊縮性的財政政策手段包括減少政府支出,減少對基礎建設的投入,減少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支出等,而擴張性的剛好相反,是增加在這些方面的投入。一般緊縮財政與緊縮的貨幣政策共用會使經濟發展降速。

財政政策通常可分為三處,緊縮性的財政政策、擴張性財政政策,以及適中的或平衡的財政政策。三種政策對應不同的經濟狀態。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使用不同類型的財政政策可以促進經濟平穩發展,但在西方也有不少經濟學家認為,政府對經濟干預過多,破壞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本來面目,打破了經濟的增長規律,對經濟成長並不好。

政策運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的繼承者,將凱恩斯的短期靜態分析發展成為長期動態分析,提出補償性財政政策。他們認為,財政政策的首要問題不是謀求收支平衡,而是當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出現差額時,如何通過財政收支安排來彌補這個差額,使經濟的運行恢復平衡狀態。他們還認為,資本主義經濟不是始終處於危機狀態,而是時而繁榮,時而蕭條,財政政策不能永遠以擴張為基調,應根據經濟的周期波動交替使用擴張性政策和緊縮性政策。

蕭條時期政府應減少稅收,增加支出,實行赤字政策;繁榮時期政府應增加稅收,壓縮支出,實行盈餘政策,而且盈餘應加以凍結,以備蕭條時期使用。凱恩斯主義還強調財政的自動穩定器作用。如實行累進所得稅,當經濟蕭條時,總收入下降,稅收收入也自動下降,成為增加社會需求並緩解經濟蕭條的一種自動調節手段;經濟膨脹時,總收入上升,稅收收入也自動上升,又成為控制社會需求並緩解經濟膨脹的一種自動調節手段。政府的轉移支出具有同樣的作用。

政策的鬆緊搭配是指同一時期內不同政策的相互配合鬆緊搭配可以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也可以是財政政策內部各種財政手段之間的配合。如美國 R.W.里根在總統任期內(1981~1989),實行高利率的緊縮性貨幣政策,以對付通貨膨脹。在財政政策上一方面實行減稅和高赤字的擴張政策,一方面又壓縮社會性支出,也是松中有緊。

中國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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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國民經濟運行的常態是社會總需求大於總供給,幾次國民經濟調整中都實行了緊縮性財政政策,以矯治經濟發展速度過快、比例嚴重失調和通貨膨脹的弊端。

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方針(1961~1965) 這次調整的主要任務是克服“大躍進”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嚴重比例失調和混亂局面。主要緊縮措施是:大力壓縮基本建設投資規模、節約非生產性開支,壓縮社會集團購買力;精減職工,減少國家工資支出;對預算外資金實行“納、減、管”,增加預算內收入;加強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搞好綜合平衡。

在實行緊縮措施的同時,還採取了有力的增產措施,增加有效供給,如加強財政對農業的支援並減輕農民負擔,調整投資結構從而增加農業和輕工業產品的生產,清倉核資充分發揮物資的潛力等。經過五年的努力,國民經濟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 1963~1965年間工農業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5.7%,財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長14.7%,各項經濟指標恢復到或超過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 (1953~1957)的最好水平。

1989年,中國針對改革開放政策實行以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的一些深層問題,提出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方針,繼續控制社會總需求,堅持財政、信貸的雙緊政策,實現社會供求總量平衡。在財政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稅收征管,特別是加強對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私有經濟的依法徵稅工作;嚴格清理和控制稅收的減免優惠;逐步將一部分預算外資金轉入預算內,逐步提高財政收入國民收入的比重;適當增加國防費、重點建設基金、農業、教育科學事業的投入,並保證國家債務的還本付息,對事業費和行政管理費作不同程度的壓縮;堅持精簡機構,裁減冗員;控制社會投資總規模,調整投資結構等。

當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大體平衡以後,財政上則轉向緊中有松的搭配政策。一方面,通過加強稅收征管、調節預算外資金、向居民和企業發行國庫券和控制預算支出規模等措施,繼續控制總需求;另一方面又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增加支農支出,保證重點建設投資,增加教育和科技支出等措施,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增加有效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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