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族樂器

維吾爾族樂器

種多、製作美、著色好、音質悅耳。遍及農民、小手工業者、其他勞動者,以及城鄉各個階層,如牧人牧放畜群在草原;牽駝人跟駝隊跋涉在瀚海戈壁上,常常用乃依吹奏《放牧人》、《商隊》等悠揚的樂曲。

簡介

維吾爾傳統樂器品種多、製作美、著色好、音質悅耳。在民間較為廣泛使用的樂器主要有:

彈布爾:為彈弦樂器,其聲鏗鏘、悅耳,十分獨特。彈布爾常用作獨奏樂器,在家慶宴樂中與熱瓦甫、手鼓等樂器組台,為歌舞伴奏。

都塔爾:是維吾爾族唯一的指彈彈弦樂器。這種樂器音色柔美,可獨奏,也可與手鼓一起為歌舞伴奏。

熱瓦甫:是維吾爾和烏孜別克等少數民族所喜愛的彈弦樂器,比較普及。彈奏時左手握頸斜滑走弦,右手持牛角片或竹片彈撥演奏。

達卜:漢語稱手鼓,是維吾爾族廣泛使用的古老的打擊樂器。為合奏和伴奏不可缺少的樂器,它聲音脆亮,在樂隊中起著統一節奏和速度的作用。它是波斯阿拉伯文化東傳的產物之一。

納格拉:是以木槌敲擊演奏的樂器,漢語稱鐵鼓。主要用於盛大節日和婚禮。它與嗩吶相配合,創造出一種歡快喜悅的氣氛,令人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來。

維吾爾族樂器

維吾爾族民間音樂活動的內容、形式豐富多彩,在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音樂生活現場,有不同的樂器與樂器組合演奏形式,樂器的演奏形式,概括起來大體有如下幾種:

一、樂器獨奏與自彈自唱:

自娛性的樂器獨奏,是最普及的一種形式。它遍及農民、小手工業者、其他勞動者,以及城鄉各個階層,如牧人牧放畜群在草原;牽駝人跟駝隊跋涉在瀚海戈壁上,常常用乃依吹奏《放牧人》(Pabiqi)、《商隊》(Kaerwan)等悠揚的樂曲。農民在勞動之餘在林蔭、果園,用巴拉曼吹奏些民歌曲調或者用熱瓦甫彈 奏些舞曲、民歌套曲等,解除勞動的疲勞。

日常生活中通常用聲音比較柔和的獨他爾、彈布爾,彈奏些樂曲、舞曲,或者自彈自唱些優美的民歌,以抒情懷。

民間職業歌手達斯坦其與柯夏克其,常常在城鄉巴札上,彈著熱瓦甫或是拉著艾捷克 用唱、奏、說或說說唱唱的形式,演唱各種民謠、民間傳說愛情故事、或者是詼諧風趣的故事。他們今天在這個巴札上演唱,明天出現在另外一地,過著趕巴札的游唱生活。

城鄉巴札上,是買達(Maida)經常活躍的場所,他們以說為主,以唱為輔的形式,宣講些宗教性歷史故事。買達通常用一隻打甫或是薩巴依伴奏。

伊斯蘭教蘇菲教派中的呆爾維西(Daierweixi苦行僧)蓬散鬚髮,手中拿一把薩巴依,跪在墓園或荒野,唱著歌曲。

二、兩件樂器的演奏形式:

這是一種以管、弦樂器奏鏇律,一種打擊樂器擊節奏的演奏形式,這種形式經常出現在自娛性的“喔圖如西”(Aotu-urxi),即人數不多的聚會,常常由主人或客人中彈奏樂器的高手,用一隻獨他爾(或彈布爾)與一隻打甫,在聚會中自彈自唱,或為大家歌舞伴奏。

上面提到的民間職業歌手達斯坦其,有時是兩人結伴演唱,兩人演唱時一般是主唱者奏熱瓦甫(或艾捷克),幫唱者奏打甫。

唱古典音樂《木卡姆》的職業樂師經常被城鄉居民請到家中去演唱。他們常常是兩人結伴而行,主唱者奏薩它爾,幫唱者奏打甫。這種演唱《木卡姆》的樂器組合形式在喀什、莎車、庫車等地比較多。還有幾種形式後面再敘。 在城鄉巴札上還有一種兩人的哀依提西希(Aiyitixixi對唱),他們手拿打甫、薩巴依或恰赫恰克,用上、下句的簡單曲調,對唱一些帶有嘲諷性的有情節、有人物的小故事。

表演雜技達爾瓦牧的西(Daerwazipaidisi走繩曲)時,通常用吹鼓樂伴奏,一人吹蘇吶依,一人打納額熱。吹奏一種配合走繩動作的、風格獨特的音樂套曲。蘇吶依、納額熱音量洪大,在人山人海的廣場上,能夠取得異常熱烈的效果。

三、小型樂隊的演奏與伴奏形式:

這類形式通常是由三--五件樂器,有時多達十多種樂器組合而成的民間小型樂隊,在喀什、和田、伊犁、吐魯番等地區有個基本的樂器組合形式,但也要看音樂活動現場的樂器條件而定,主要的樂器,尤其是打甫是不可缺少的,其餘的樂器可多可少。哈密、麥蓋提、阿克蘇、阿瓦提的樂隊,樂器組合都比較穩定,這類樂隊的組合形成主要有下列幾種:

演唱奏《木卡姆》構成樂隊的樂器組合,除上述薩它爾與打甫外,在不同的地區,還有多種樂器組合。

新疆南部、吐魯番與伊犁等地區由薩它爾、彈布爾、鏘、打甫等樂器組合。

葉爾羌河與塔里木河流域地區,由卡龍、多蘭熱瓦甫、多蘭艾捷克、打甫等樂器組合。在室外,有時用卡龍、多蘭熱瓦甫、多蘭艾捷克、蘇吶依、納額熱組合。

哈密地區由哈密艾捷克、鏘、哈密熱瓦甫、打甫(或由一隻哈密艾捷克與數隻打甫)組合。

和田地區由卡龍、薩它爾、彈布爾、巴拉曼、打甫等組合。

麥西熱甫中的歌舞樂隊。維吾爾族的生活習俗,農村每年初春,麥種前和秋季麥收後,或是婚禮喜慶的日子是音樂活動最集中、最頻繁的時間。在城鄉經常舉行規模較大的各種麥西熱甫,在麥西熱甫中職業的或半職業的乃額買其來爾(Naiermaiqilai歌、樂手)五人或者更多一些,用彈布爾、熱瓦甫、艾捷克、鏘、打甫等樂器組合成樂隊,按傳統娛樂程式,時而演奏樂曲為舞蹈伴奏,時而歌舞,非常熱鬧,上述各地演唱木卡姆的樂隊,特別是多蘭樂隊與哈密樂隊,也經常在麥西熱甫中,除穿插唱奏些民歌套內外,主要是演奏演唱《木卡姆》中的段子。

在傳統習俗的開齋節日和古爾邦節(宰牲節),通常是由大小七隻納額熱與一支蘇吶依、兩支喀吶依組成吹鼓樂隊,在民眾歡慶節日的廣場上,吹奏《吹鼓套曲》、《撒瑪舞曲》和《納額熱舞曲》等,人群隨著樂聲翩翩舞蹈。 婚禮中,新娘到男方家途中與門前,也常常是小型吹鼓樂組活躍的場合。

四、大齊奏形式:

以往,喀什、英吉沙、莎車、和田等地,每年春秋農閒季節,常常舉行盛大的宗教性的民眾集會。如喀什在每年初春,舉行民眾性的祈禱“神靈”消災的宗教儀式札熱亥特買(Zalahaitimai).英吉沙每年秋季舉行哀斯吐比更·歐特汗帕的夏依姆(Aodihan padixayimu)人們來自四面八方,在人山人海的集會中,匯集了各種各樣的樂器,數十隻蘇吶依、數十對納額熱、上百個打甫和薩巴依、薩它爾、彈布爾、熱瓦甫、喀吶依、螺貝等,齊聲彈奏《撒瑪》、《賽乃姆》、《麥昔列普》、《夏的亞乃》等樂曲,聲勢浩大,人們把生活中遭遇的痛苦之情和對生活美好的願望,傾注入歌、舞音樂之中。

除上述的四類樂器演奏形式外,還有許多使用樂器的生活現場,如城市中茶、飯館裡小樂隊的演奏。另外還有巴克西、達罕(Dahan)以打甫、艾捷克和薩巴依等樂器,用巫術為患者治病等等。

除了上述外,還有一種樂器叫迪里塔爾(心弦)。迪里塔爾彌補了維吾爾樂器中微微不足的中低聲。

五、樂器

維吾爾族的樂器豐富多彩,共有十幾種,分為彈撥、拉弦、吹管和打擊四類,其中彈撥樂器占多數。彈撥樂器主要有彈撥爾、熱瓦甫、獨塔爾、卡龍琴;拉弦樂器主要有艾介克、胡西塔爾、薩塔爾;吹管樂器主要有蘇爾奈 ( 嗩吶 ) 、乃依 ( 笛子 ) ;打擊樂器主要有達甫、納合拉、塔西 ( 石頭 ) 、木勺等。

史話

維吾爾族民間音樂中,有著品種繁多的樂器,如:木笛、葦笛、嗩吶、薩它爾、艾捷克、彈布爾、獨他爾、熱瓦甫、卡龍、手鼓等,可以說是吹、拉、彈、擊,應有盡有。有些樂器在日常生活中,在農民舉行的“麥西熱甫”里,在盛大的節日集會上,甚至精彩的雜技表演時都是必不可少的。這些樂器伴隨著維吾爾族人民的精神生活,曾經歷過漫長的發展道路。 早在公曆紀元以前,維吾爾族還在過著遊牧生活的時代,已經是一個熱愛歌唱與舞蹈的民族,在日常放牧、部落集會、習俗祭祀以及薩滿術士等等活動中,常常使用葦笛、布爾咖、手鼓、鐵鼓樂器。最早的鼓,以木為框,以羊皮蒙面,以槌擊奏。葦笛是一根葦管,管口削平壓扁,吹出單音。以後在管上開孔,逐步發展到六、七、八個音孔和雙管形制。 從兩漢時代到公元1949年之間的兩千多年中,維吾爾族樂器曾經歷過兩次比較明顯的發展時期。古代新疆是“絲綢之路”的樞紐通道,早在漢代,亞洲各國人民,沿著絲路,跨越蔥嶺,在政治、經濟、文化上有著頻繁的友好交往。居住在塔克拉瑪乾周圍綠洲上的各族人民,在當地傳統音樂文化的基礎上,吸收並融合了中原音樂和印度、波斯音樂的元素,創造了高昌樂、龜茲樂、疏勒樂等燦爛的綠洲音樂文化。它們曾受到中原人民的歡迎,豐富了中原的音樂文化生活,也給兩亞、東南亞等國家留下較深的影響。 維吾爾族在從遊牧生活轉變到以定居農業為主的生活過程中,在音樂方面經歷了一次接受、吸收、融合綠洲音樂文化的發展時期。到公元十世紀初,以回鶻人(即古維吾爾族)為主先後建立起“甘州”、“西州”、“喀喇汗”三個封建王朝的時候,民間樂器有葦笛、篳篥、排簫、橫笛、嗩吶、銅角、貝、陶塤、豎箜篌、鳳首箜篌、曲項琵琶、五弦、阮鹹、阮琵琶、銅鈸、碰鈴、磐、手鼓、鐵鼓、腰鼓、羯鼓、雞婁鼓等。 源於中原的樂器有笛、磐、排簫、阮鹹、雞婁鼓等。從西亞、波斯、印度傳來的樂器有豎箜篌、鳳首箜篌、琵琶、銅拔、碰鈴等。從新疆拜城、庫車、吐魯番的石窟樂器彩圖與出土文物可以看到,當時這些樂器被套用在各階層的音樂生活中。公元981年,《乾延德使高昌記》中寫道:“樂多琵琶、箜篌。國王拜受賜,旁有持磐者,王以節拜……,遂張樂宴飲為優戲至幕。明日,泛舟於池中,池四面作鼓樂。……俗好音樂、行者必抱樂器。”巴楚脫庫孜沙來出土的骨制殘笛,追溯到公元五世紀以前,在喀什地區不僅有木製笛,而且還有骨制笛。和田棗花公社出土的陶製器皿上的裝飾樂手,可以印證隋唐時代和田地區流行有琵琶等樂器。有些樂器不只用於當地民間,而且其中的排簫、笛、銅角等,經往返於“絲路”的商旅或西遷的民族,先後傳到西、南亞許多國家。排簫傳至中亞,遠達東歐,被吸收到當地的民族樂器行列之中。公元十世紀末,伊斯蘭教從河中地區傳至喀什,經過數世紀傳入哈密後,遍布了天山南北。在西亞文化的影響下,維吾爾族樂器又經歷一次變化,這次變化從西向東經數百年時間,有些原來的樂器,如:木笛、葦笛、篳篥、嗩吶、排簫、銅角、螺貝、陶塤、箜篌、琵琶、阮琵琶、手鼓、鐵鼓、磐等,繼續流行在民間。大約在十世紀到十四世紀中,先後出現了許多新樂器,如薩它爾、彈布爾、熱瓦甫、艾昔塔爾、卡龍、箏等。新樂器的產生與來源:一類是借鑑波斯系樂器與印度系樂器的二弦、三弦等,在阮琵琶(即多蘭熱瓦甫)和庫布孜(Knbuz)的基礎上創製了細長柄、小瓢形共鳴箱形制的弦樂器系列,即:薩它爾、熱瓦甫、彈布爾、獨他爾。這些樂器名稱都引用了波斯、阿拉伯樂器名稱,然而樂器形制卻獨具風格。另一類是在中亞地區先後引入了卡龍、箏等。流傳在哈密地區的古老樂器二胡,俗稱“胡胡”,它受古阮琵琶的影響增加了共鳴弦,十五世紀末改名哈密艾捷克。公元十七世紀中,揚琴從西亞由海路傳入中國沿海城市。不久從中原傳到哈密。與此同時,揚琴從另一路的河中地區傳到喀什。在這段時間裡,箜篌、琵琶、艾昔塔爾、箏等逐漸相繼消失,到廿世紀三十年代,喀什地區有箏,拜城、庫車有箜篌、陶哨和口弦,哈密地區有琵琶。但是這些樂器已不在民眾音樂生活中露面,只是被當作文物收藏品。“螺”偶爾在新疆南部農村民眾集會活動中見到,平時只在農村中用作勞動生活的訊號工具,在日常音樂生活中已見不到了。 在長期的民間音樂活動中,人們追求音樂與審美觀念相適應,不斷改進,其別致的形制、精美的花紋、琴弦的分布、聲音的音質與樂器的性能,都具有濃郁的民族風格,而且形成獨特的樂器體系,成為維吾爾族優美的傳統音樂文化,也是中華民族絢麗多彩的傳統音樂文化的組成部分。 1949年以後,維吾爾族民間樂器的發展跨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時代,維吾爾族音樂藝術得到巨大的發展,產生了許多新的改良樂器,如採用十二平均律布弦的揚琴,音域寬廣的高、中音艾捷克,音量宏大、音質純淨的熱瓦甫,新設計創製的忽西塔爾等,極大地豐富了民族樂器內容。隨著維吾爾族聲樂、器樂、歌舞劇、歌劇的發展,舞台上出現了各種樂器組合的樂隊形式。在廣大人民民眾對文化生活的需求不斷提高的形勢下,必然會有更多優秀的新型樂器出現,會有完美建制的民族管弦樂隊出現,將更加豐富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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