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拉·法吉

約翰·拉·法吉,1835年出生於紐約,卒於1910年,美國早期的壁畫家和彩色玻璃設計師之一。

約翰·拉·法吉(John La Farge,1835-1910年),美國藝術家。他是美國早期的壁畫家和彩色玻璃設計師之一。拉·法吉出生於紐約,曾學習法律。在從藝初期,他的繪畫以風景和日常生活為題材。1876年,他被委任為波士頓的聖三一教堂創作壁畫。其後,他發明了乳白玻璃(半透明的乳白玻璃)並將其使用在彩色玻璃作品中。他創作的窗戶體現出他精湛的用色技巧。拉·法吉有大量關於美術的著作和小冊子。
他的作品包括為紐約升天教堂創作的聖壇畫《升天》,哈佛大學紀念廳的《戰爭紀念之窗》,麻薩諸塞州渥瑟斯特博物館的《孔雀之窗》。
約翰·拉·法吉(La Farge, John,1835-1910),畫家,雕塑家,插圖畫家,彩色玻璃畫家。他多才多藝,老成持重,思想深刻,是19世紀末美國最受敬重的畫家之一。他是唯美主義運動的領導人物,美國文藝復興藝術的突出貢獻者,日本風格的倡導者,他的繪畫以花卉和內省的風景畫見長。他也畫人物,比如肖像。他的裝飾藝術包括了當時最好的和原創的彩色玻璃窗畫。另外他還畫壁畫,最知名的是為波士頓的三一教堂創作的作品。富有革新性但紮根於古代大師的傳統,他吸收了當時美國和歐洲的印象主義和象徵主義的風格。他是美國室外繪畫的早期倡導者,他詳盡研究光線和色彩,但並不滿足於純粹的視覺效果。而是試圖記錄感覺和思想的相互作用,力圖喚起人類感受所知的現實而又超越科學性的觀察。在被人熟知的雄辯的寫作中,其富有理論性的作品《對於繪畫的思考》(Consideration on Painting, 1895),至今依然是一條用於了解當時深受心理學和哲學影響的進步美學思想的重要途徑。
1835年出生於紐約一家法裔家庭,拉·法吉從其姥爺(肖像和細密畫家)(LouisBinsse de Saint-Victor,1773-1844) 接受早期的藝術指導。少年入紐約聖約翰學院學習(現在的Fordham University的一部分),而後在馬里蘭州Emmitsberg的聖瑪麗學院完成學業。回到紐約後進入一家法律事務所,但在業餘時間仍保持著對藝術的興趣。1856年春到巴黎旅行,在那裡他的興趣廣泛的和自我引導的藝術教育開始得到認真對待。有良好社會關係的家庭成員介紹他結識當時知名的法國藝術家、作家和知識分子。他和法國的美國人也很熟悉,經常出入羅浮宮。他跟湯馬斯·庫退爾學習(Couture),不久就開始研究尤金·謝弗勒(Eugene Chevreul)的色彩理論。他對巴比松畫家已經很熟悉,曾在紐約蒐集他們的圖片,此時他開始收藏日本版畫,他也許是最早重視日本藝術的西方藝術家。在1857年返回之際,他在歐洲四處旅行,並去了英國,在那裡受到拉斐爾前派藝術的影響。回到紐約後他繼續從事原來行當,但在1859最終放棄工作,轉而到紐波特投奔威廉·莫里斯·亨特(William Morris Hunt)學習,一直到70年代中期。後來他在紐約定居,並不時地回到他的妻子和兒子居住的紐波特。除了在技術上給予指導,他的老師亨特強化了巴比松畫派的自然主義和親切感對他的吸引力。然而,雖然和亨特的圈子保持聯繫,在發展了更加自我的風格之後,拉·法吉最終擺脫了老師的影響。特別是,拉·法吉比亨特更喜歡色彩,他喜歡外光作畫,而亨特在工作室完成。通過亨特,他結識了心理學和哲學家威廉·耶爾維斯(William Jarves)及其兄弟小說家亨利·耶爾維斯(Henry Jarves)。之後,他發展了一種藝術追求:表現一種只能模糊地理解的物質世界,他很快在其平和的花卉靜物中表達了這種根本的主觀性。在這裡,筆觸、光、焦點的變化共同表達的感知的流動性,表明在物質世界和個體感覺之間並沒有鮮明的界限。60年代的風景畫有同樣的因素,使得作品具有某種現代特徵,甚至與法國印象主義對光色處理的效果有某種相通之處。
70年代的作品變得更加緊湊和富有裝飾性了,這是因為他考慮到人物題材與文學和理想觀念的關係。這和他從事一些書籍插圖的委託有關,並融合了拉斐爾前派、日本圖畫傳統、以及他所讚賞的法國朋友,壁畫家夏凡納Piere Puvis de Chavannes的影響。72-73年第二次歐洲旅行之後,他對法國中世紀建築興趣大增,和波士頓建築家Henry Robson Richardson討論波士頓三一教堂的裝飾問題,最終他承擔了全部的裝飾任務(1874-77)。他不僅親自繪製壁畫,還監督從事內部裝飾的藝術家小組,以保證效果的輝煌和統一,這在美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這次成功引來了其它一些重要的基督教壁畫委託,如紐約的聖公會弘道堂(他Church of the Incarnation, 1885),聖公會榮光堂(Church of the Ascension, 1886-88)。然而,就裝飾媒介來說,他最原創和持久的貢獻是彩色玻璃窗裝飾。拉·法吉引發了花卉裝飾的流行,1879年申請了混色玻璃(opalescentglass)的專利,改革了工藝組裝的標準。和他的年輕同事,商業上獲得成功的Louis Comfort Tiffany,他享有在美國把彩色玻璃發展成為法定藝術形式的榮譽。他的彩色玻璃常用於裝飾紐約和紐波特一些富豪客戶的豪華室內空間和私人俱樂部,與他合作的有像聖高登(Augustain Saint-Gaudens)這樣的知名藝術家。
在繼續接受裝飾性委託的同時,80年代中期之後拉·法吉開始繪畫,特別是他自70年代開始逐漸發生興趣的水彩,同時還外出旅行、寫作和演講。1886年和亨利·亞當斯在日本有三個月的短期停留;1890-91在南太平洋呆了一年半的時間。晚年健康每況愈下,1910年的春天他出現了精神崩潰。他回到紐波特,但不久就送往Providence的醫院治療,幾個月後在那裡去世。
其文章《關於日本藝術》(An Essay on Japanese Art,1970),恐怕是美國人最早的關於日本藝術的研究。著作有《一個藝術家來自日本的信》(An Artist’s Letters from Japan, 1897);《偉大的導師》(Great Masters, 1903);《藝術的崇高人生》(The Higher Life in Art, 1908),講的是法國巴比松繪畫;《追憶南太平洋》(Reminiscences of the South Seas, 1912);《藝術中的福音故事》(The Gospel Story in Art,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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