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2月成立穆稜市勞動仲裁院至今,我們始終堅持貫徹“發揮勞動仲裁調解職能,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工作理念,努力推進“化解矛盾、定紛止爭,保障經濟發展”的工作目標。嚴格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來受理和處理本轄區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2008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以來,我市共立案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120餘起,已全部結案,結案率100%。在受理的案件中工傷爭議案件約占立案受理總數的60%,勞動關係爭議案件約占立案受理總數的35%,工資及福利待遇爭議案件約占立案受理總數的15%。調解結案的約占結案總數的50%,裁決結案的約占結案總數的40%,其他方式結案的約占結案總數的10%。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受理轄區內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2、負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3、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檔案、檔案的保管工作;
4、負責對勞動人事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5、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統計報表工作;
6、負責對全市各類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培訓與指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