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式公平

程式公平,是一種計算機學科的一種名詞詞語。

基本內容

顧名思義是指,在事件的處理與決策的過稱與程式,對事件利益相關方與當事者都是公平的,這個過程中不存在因為人為偏移與“走後門”而造成這個處理與決策過稱產生不公正不合理的結果。因此也是保證“結果公平”的保障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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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講,一、程式公平是為了保障與實現公平的,一種針對事件處理過程的制度設計。(另外實現公平的途徑還有“起點公平”與“結果公平”)他要求處理一種事件的程式的設計者,在考慮、綜合影響這種過程的各種因素之後,制定一套能保證透明與公正的制度與法制,從而實現事件或者事物當事者與利益攸關方能在同一個程式中實現各自的利益訴求與合法合理權利的保障。

二、程式公平在制度設計上達到不偏不倚與嚴謹無漏洞外,要求制度在指導事件處理的實施與監督是開放與透明的,要求在事件處理的過程中,當事方與利益攸關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只有這樣,程式公平的公平訴求才能得到體現。所以程式公平的實現必然要求必要的起點公平。

舉些例子:比如我們的公務員考試招錄吧。為了保證公務員這個職位能有效的、公正的向符合要求的國民提供,並讓這些國民能公平的競爭這些職位,就需要我們國家設計一套公務員考試與招錄的制度,來保證國家招收公務員在程式設計上的公平。這個制度必須要求制度設計者考慮這種影響不公平的因素與可能,通過制度上的杜絕與監督的透明來達到參與方的公平競爭地位。並且在這個程式實施上設立對不公平情況的有效反饋與懲罰,從而保證程式在實施中的公平。最終達到從優選取我們的公務員。整個過程就是一個實現程式公平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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