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國土資源局

主要職能1、組織實施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有關法律研究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定辦法及政策;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和辦法。 3、監督檢查全旗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10、依法徵收國土資源管理各項規費、加強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審計及監督工作。

機構概況

資源局簡介

科左中旗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2年2月,其前身土地管理局於1987年12月成立。科左中旗國土資源系統黨委於2006年6月份成立。目前,全系統設定12個國土資源中心所,6個直屬二級單位,局機關12個股室。現有職工147人,其中退休退養21人。全系統設15個黨支部,黨員122人,其中退休退養黨員10人,女黨員13人。幾年來,在旗委、旗政府和通遼市國土資源局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科左中旗國土資源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全旗經濟建設為中心,以“保障發展、保護資源”為主線,強化管理,優質服務,促進了全旗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堅持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確保耕地紅線不動搖。建立了全旗基本農田資料庫,簽定了旗、蘇木鎮、嘎查村三級保護責任狀,明確責任。同時,將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落實納入了各級領導班子實績目標考核。
大力推進土地整理項目,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2008年以來,共爭取圖布信蘇木原勝利鄉、代力吉鎮尼魯德、雙寶等國家示範土地整理項目累計整理面積達14萬畝,引進資金1.4億元,新增耕地5500畝。2009年,搶抓國家和自治區政府實施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機遇,爭取到50萬畝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國家投資6.5億元,工程分三年實施。今年13萬畝建設任務正在規劃設計中。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最佳化辦公環境。自2005年起,狠抓了局機關、基層國土所的基礎設施建設。局機關新建辦公大樓3000多平方米,同時,利用三年時間完成了全旗12個國土資源所標準化建設。目前,局機關和基層國土所攝像機、照相機、GPS、出圖儀、掃瞄器等辦公設備全部配齊,滿足了日常業務工作需要,據統計,僅基層國土所建設,三年累計投入資金340多萬元。
幾年來,該局先後被評為國家級基本農田保護先進單位、自治區級“雙保行動”先進單位;國家、自治區、通遼市級國土資源管理先進單位;旗級實績突出單位、經濟建設和優質服務先進單位。

主要職能

1、組織實施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有關法律研究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定辦法及政策;執行國土資源管理的有關規定,規範和辦法。
2、組織編制、修訂本旗及所轄鄉鎮場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參與審批規劃實施的年度計畫。
3、監督檢查全旗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4、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加強對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管理和監督。
5、統一負責轄區內的土地劃界、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和確權發證等工作。
6、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審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占用工作,承擔轄區內向市政府、自治區政府及國務院審批的報件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加強城鎮及農村用地的管理工作。
7、按規定辦理土地和礦產資源使用權出讓、轉匯、出租、抵押、作價出資入股、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政府收購和授權經營等工作;建立和培育國土資源流轉市場。
8、負責全旗礦產資源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礦產資源,強化礦產資源管理的礦產儲量增減動態平衡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使用。
9、負責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依法審查對外合作;協審國家出資形成的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10、依法徵收國土資源管理各項規費、加強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審計及監督工作。
11、負責全旗測繪行業管理。
12、承辦旗政府、市政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處理局機關內部事務和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微機、車輛、文印、保密、接待、後勤保障和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及值班值宿的安排;負責檔案、報刊的收發、登記、送批、摧辦、歸檔、立卷等工作;負責網路等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技術服務。

黨委辦公室

負責系統黨務日常工作,抓好黨員積極分子隊伍的學習培訓,做好群團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政務信息的收集、編髮;負責協助黨委抓好基層黨建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抓好基層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並做好督查;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二級單位、國土資源所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定,機構編制、年度考核,教育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財會股

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工作;批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承擔局機關和國土資源所財務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所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

土地利用股

負責全旗地政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轉讓、作價出資、租賃和抵押的審核工作;執行土地資產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非農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規範管理土地市場,制定國有土地招標、拍賣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基準地價更新、調整與指導。

地籍股

統一管理全旗城鄉地籍工作。負責全旗土地的調查統計、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及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組織全旗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籍調查、變更調查及土地統計;負責土地權屬管理,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配合有關行政複議事宜。

地質礦產股

負責地質環境管理和礦產資源的開發管理,協調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對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進行監督和檢查;負責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對地質勘查項目進行監督;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包括儲量登記、統計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綜合信息統計;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各種規費的徵收。

耕保股

參與城鎮總體規劃審核工作;擬定全旗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農用地保護與土地整治政策,擬定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開墾耕地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用地轉用和徵收管理及審查報批、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儲備庫建設;做好用途管制的各項工作。

監察股

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組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對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提出和下達對違法案件的處理意見。辦理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事宜。

規劃股

編制全旗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和計畫,並檢查、指導規劃、計畫的執行情況;參與城鎮總體規劃審核工作。

測繪股

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測繪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並監督執情況;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市場,依法協助查處各類測繪違法案件;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規劃和基礎測繪規劃,並負責基礎測繪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上級測繪主管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制信訪股

負責宣傳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本旗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國家和區市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制定本旗的實施細則;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收集整理信息資料,開展調查研究,編髮信息簡報;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土地衛片執法檢查辦公室

1、宣傳貫徹《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管理法》。
2、組織開展全旗衛片執法檢查動態巡查工作,培訓動態巡查工作人員。
3、組織開展全旗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協調相關科室共同開展工作。
4、審查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用地、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的合法性。
5、依法組織查處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發現的違法用地、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行為。
6、匯總上報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相關數據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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