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科學技術局

(三)負責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九)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簡介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清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1〕76號)和《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關於福清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融委[2012]6號),設立福清市科學技術局(加掛“福清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科技進步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
(三)加強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的管理職責。
(四)增加專利申報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職責。

主要職責

福清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福州市有關科學技術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科技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二)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實施套用研究、開發研究、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技術攻關。
(三)負責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基地條件平台、科研基地、重點產業創新平台與創新基礎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擬訂全市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發項目的確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擬訂科技成果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牽頭組織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學技術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九)負責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擬訂全市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普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除商標、著作權外)等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承擔福清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科技合作的項目;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專利發展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專利申報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和各鎮(街)的科技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福清市科學技術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提出科技計畫項目經費配置建議,負責科技計畫項目綜合管理;負責預算中的科學技術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全市科技人才政策;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福清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高新技術與工業科技科
擬訂全市高新技術及工業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建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負責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工作;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的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工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工作;負責技術市場管理。承擔民營科技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農業科技與社會發展科
擬訂全市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組織申報和協調管理農業領域國家、省、福州市、福清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廣;推進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現代農業技術創新基地認定具體工作,監督管理現代農業技術創新基地;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負責科技示範鄉鎮建設。負責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科普工作。擬訂全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全市專利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實施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專利申報及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除商標、著作權外)工作;組織、推動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管理專利發展資金,受理全市專利申請資助與獎勵,推動專利技術實施。

人員編制

福清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市知識產權局局長1名(副科級,兼任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