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汀經濟開發區開發區始終堅持“你落戶、我保護,你生產、我服務,你賺錢、我增稅,你發財、我發展”,做到“小機構、大服務”,對投資業主實行“保姆式”服,建立起優惠、穩定、透明的環境及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經過近10年的建設與發展,特別是2003年以來,縣委縣政府把握機遇,主動承接經濟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使開發區建設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走出了一條加快山區縣實現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新路子,被省、市領導肯定為“長汀現象、長汀模式、長汀經驗、長汀精神”。2005年又被省發展研究中心評為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十佳”第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