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現代醫學的研究發現,許多疾病的發生與社會因素有薦密切的關係,而影響人體健康的社會性致病因素又很多,諸如,政治、法律、婚姻、職業、勞動、家庭、經濟、社交、社會心理等因素,而人格因素又是社會因素中致病的中介因素。我們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社會因素是與其他各種致病因素共同對人體的作用,而造成人體發病。單純的社會性因素致病情況較少見,只要是以社會性因素為主的,就應看作是社會性因素致病的。
觀點
社會病理學 社會病理學觀點是美國早期社會學者對社會問題進行思考後作出的整理,它來自於有機體類比,基本上關心的是社會的疾病或社會的病態,認為凡是妨礙到正常社會機能的人們或情況皆可視為社會問題。社會病態論在美國1905年─1918年這一時期占主導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