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地理學

社會地理學

社會地理學是研究各種社會集團區域分布、空間利用類型及其地域類型形成過程的學科。社會集團具有不同類型,起源於特定物質和文化生活方式。這些生活方式代表了不同的社會集團對不同自然環境的反應,具有一定的空間分布。居住在世界上的人們有不同的方式生活,他們的民族祖先、文化習俗、宗教信仰、語言、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等都有很大差異,因而可以劃分成不同的社會集團。而社會集團不論大小都占有地球表面的一部分,都在不同程度上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形成不同的空間布局。社會地理學就是分析研究這些人類社會集團和類型的空間結構的,是人文地理學的一個組成部分。有利於研究社會發展在地域上分布規律,把握社會地域發展特點,更好因地制宜促進社會區域發展和總體規劃。

起源

社會地理學社會地理學
社會地理學主要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發展起來,但它起源於20世紀初。法國人文地理學者P.維達爾-白蘭士曾以可能論的觀點為社會地理學初步奠定了理論基礎。早期的社會地理學包括人口地理學聚落地理學城市地理學等方面,曾在農村和城鎮的區域分析、城市化趨向、城市網的形成等方面做過研究。他們還研究過遊牧社會、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等社會集團的地理分布及其與環境的關係,聚落的分布和類型及其與地理條件的關係,並涉及文化地理學的一些方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世界範圍的社會變化十分劇烈,使得社會地理學更加重視解決社會實際問題,諸如繪製人口年齡、性別差異的地理分布圖,考察農村人口的文化背景,探索語言、宗教等文化現象的分布和變遷,並對種族歧視、階級衝突、貧富不均、犯罪以及文化娛樂等問題也有所研究。由於能運用更為精確的地圖和計量手段,在工作方法上有所革新,試圖對解決的實際問題提供數字分析。60年代以來,在瑞典學者T.哈格斯特朗和其他地理學者倡導下,社會地理學還探討社會和文化現象的發展規律,說明它們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所進行的擴散和傳播。由於社會地理學強調社會因素對形成區域特徵的作用,50年代即對模式發生興趣,認為區域特徵以一定的生活模式(或稱生存形式)作為具體表現,通過模式可以確立世界各地的人文景象,比較各個區域的人文差異。60年代地理數量方法的套用,大大推動了社會、文化現象時空擴散的研究。如社會區域分析在城市生態研究中採用因素分析法等。

簡介

社會地理學社會地理學
是研究各種社會集團的區域分布、空間利用類型,及其地域類型形成過程的學科。社會集團具有不同的類型,起源於特定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方式。這些生活方式代表了不同的社會集團對不同自然環境的反應,具有一定的空間分布。

居住在世界上的人們有不同的方式生活,他們的民族祖先、文化習俗、宗教信仰語言社會制度經濟發展水平等都有很大差異,因而可以劃分成不同的社會集團。而社會集團不論大小都占有地球表面的一部分,都在不同程度上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和環境,形成不同的空間布局。社會地理學就是分析研究這些人類社會集團的空間結構的人文地理學的分支。

社會地理學社會地理學

社會地理學主要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發展起來,但它起源於20世紀初。法國人文地理學者維達爾·白蘭士曾以可能論的觀點為社會地理學初步奠定了理論基礎。

早期的社會地理學包括人口地理學、聚落地理學和城市地理學等方面的內容,曾進行了農村和城鎮的區域分析、城市化趨向、城市網的形成等方面的研究。他們還研究過遊牧社會、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等社會集團的地理分布及其與環境的關係,聚落的分布和類型及其與地理條件的關係,並涉及文化地理學的一些方面。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世界範圍的社會變化十分劇烈,使得社會地理學更加重視解決社會實際問題,諸如繪製人口、年齡。性別差異的地理分布圖;考察農村人口的文化背景,探索語言、宗教等文化現象的分布和變遷;對種族歧視、階級衝突、貧富不均、犯罪及文化娛樂等問題也有所研究。

20世紀60年代以來,在瑞典學者哈格斯特朗和其他地理學者倡導下,社會地理學還探討社會和文化現象的發展規律,說明它們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所進行的擴散和傳播。

由於社會地理學強調社會因素對形成區域特徵的作用,認為區域特徵以一定的生活模式(或稱生存形式)作為具體表現,通過模式可以確立世界各地的人文景象,比較各個區域的人文差異。60年代地理數量方法的套用,大大推動了社會、文化現象時空擴散的研究。如社會區域分析在城市生態研究中採用因素分析法等。

此外,有些社會地理學者認為人的行為、決策和行動是以物象而不是以現實為依據的,因此進行了感應地理行為地理的研究。他們把經驗、信息、心理狀態、生理條件、文化傳統以及社會約束都包括在環境這一概念之內,對心理因素的重視超過了對傳統的環境因素的重視。有些學者還對特定的社會福利、社會過程或現象採用模型來研究其決策過程和各地區行動模式的分布。蘇聯從60年代開始重視社會地理學的工作,認為社會的生產力和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動力,並強調文化景觀最佳化的研究。

內容

社會地理學社會地理學

人文地理學的組成部分。是從地理學的觀點研究各種人類社會現象、社會特徵和社會集團區域分布及差異,並比較各種社會集團類型形成過程與空間結構的學科。傳統社會地理學多涉及社會生活中人口、聚落、經濟、交通乃至政冶文化問題,因而研究內容較為廣泛,如吉爾伯特(E.w.Gilberi)等學者認為社會地理學包括:

①地表人口的分布;

②村落分市及其形態;

③城市地理;

④社會群體分布及不同環境下生活方式的地理分析。

19世紀後期,法國人文地理學者白蘭士(PaulVidaldelaBlache)套用“或”然論”闡述人地關係,既承認自然環境對人類活動的影響,又肯定人類生活方式對自然的生理適應和改造環境的可能性,奠定了現代社會地理學的理論基礎。在蘇聯,社會地理學被列入社會科學系統,將它作為社會經濟地理學的一部分,主要以人為主體研究人們生活和社會生產的空間過程與組織形式,包括人們的勞動、生活、休息、個性的發展與生命再生產的條件。20世紀西方社會地理學的發展具有三大特點:

①由於社會化日益滲透到各個人文地理領域而出現的社會地理學科的分化。如傳統內容的城市地理、聚落地理、人口地理、選舉地理等均已發展成為獨立的分支;

②學科發展側重於聯繫解決實際社會問題。如美國學者沃特遜(J.w.Watson)提出社會地理應注重人口、年齡、性別差異的地理分布和各社會團體與社會環境的關係的研究,並觸及民族衝突、階級差別、貧富分化和城市犯罪等實際社會問題;

③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革新。

60年代以來,在瑞典地理學者哈格斯特朗(T.Hagerstrand)等倡導下,開始用計量方法分析社會文化現象的時空擴散規律和發展階段。日本人文地理學者藪內芳彥認為在社會地理研究中套用定量方法是把握社會生活客觀形態和地域特性差異的鑰匙,他還從發生學原理分析出發將社會地理學和社會生態學相結合。在具體手段運用上,一些地理學者如美國的阿克曼(E.A.Ackelrman)還主張對社會過程、活動和現象按行為動機分布模式建立模型,研究其決策反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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