礄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負責區機關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 (五)負責區機關物業管理及服務工作。 (八)負責區機關公共車輛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機關後勤工作和機關後勤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規定及辦法。結合區機關的實際,研究制訂關於區機關事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和保障工作
武漢市礄口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直屬區政府領導的區屬正局級事業單位,主管區機關事務工作。
(三)負責區機關大院黨政群機關行政經費管理和預算外經費管理,貫徹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負責對局屬經營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審計。
(四)負責區機關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五)負責區機關物業管理及服務工作。
(六)負責區機關辦公設施、用品、設備、維修材料的保管及領用、維修等工作。
(七)負責區機關房屋的基建、改(擴)建及維修工作,制定房產管理制度。
(八)負責區機關公共車輛的管理工作。(九)負責管理區機關人民防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環境衛生、交通安全、醫保和公費醫療等工作。
(十)負責區機關檔案、材料的列印、複印工作的管理。(十一)負責區機關工作服務和幹部職工生活服務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局屬經營單位的改制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其它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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