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看守所民警執法執勤工作規範300問公安部黨委決定把2006年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的“基層基礎工作建設年”,基層基礎工作要一抓三年,要求全國公安機關要以派出所、看守所、車管所和刑警隊、交警隊、巡警隊等基層所隊為載體,堅持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的戰略部署。無疑,這是公安工作務實之舉的重大舉措。
目錄
第一章概 述
1.什麼是看守所?
2.看守所分為哪些類型?
3.公安機關設定看守所如何進行備案?
4.看守所幹警和其他人員配備是如何規定的?
5.看守所的任務有哪些?
6.看守所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7.為什麼要撤銷拘役所,拘役所撤銷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誰負責執行?
8.本書所稱看守所“在押人員”的概念是什麼?
第二章 收押工作
9.看守所的收押對象有哪些?
10.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憑據的法律文書有哪些?
11.看守所對哪些人應不予收押,已經收押的如何處理?
12.對患有精神病罪犯的收押有哪些具體要求?
13.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檢查出來的物品應當如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