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觀原則

指在教學中要通過學生觀察所學事物或教師語言的形象描述,引導學生形成所學事物、過程的清晰表象,豐富他們的硬性知識,從而使他們能夠正確理解書本知識和發展認識能力。

直觀原則

正文

教學原則之一。在教學中為學生提供充分的感知和具體的知識,使概念的形成過程有事實、實物和形象為基礎。
在封建社會的學校中,抽象說教是主要的教學方法,但也有類似直觀原則所要求的方法和思想。中國古代一些蒙養教材就有“圖文並茂”的特點。荀況說過:“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聞之而不見,雖博必謬"。但是,明確地把直觀作為教學原則,主要是由於近代樸素唯物論和自然科學的發展,由資產階級教育家在改革中世紀學校教學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捷克教育家J.A.夸美紐斯說: "可以為教師們定下一則金科玉律。在可能範圍內,一切事物都應該儘量地放到感官的跟前。"“智慧的開端當然不僅止在學習事物的名目,而在真正知覺事物的本身。”瑞士教育家J.H.裴斯泰洛齊、德國教育家F.A.W.第斯多惠、俄國教育家К.Д.烏申斯基等人都對直觀原則有過論述,並發展了前人的思想。教學的直觀原則的提出是教育史上一個進步,但一開始只是停留在感覺論、經驗論的水平上,隨著教學實踐不斷豐富,心理學研究的進展,特別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產生,人們才逐步對這一原則有了全面的解釋,使它得到正確的運用。
理代教學論認為直觀之所以必要,是由於學生對教材的理解總是建立在對事物感知的基礎上,學生特別是青少年缺乏直接經驗,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容易犯抽象、空洞、形式主義的毛病;還由於青少年年齡階段的心理特點,是沿著由具體形象思維占優勢向抽象邏輯思維占優勢的趨勢發展,教學要適應和促進這個過程。教學富於直觀性,有助於解決名詞術語脫離事物、抽象概念脫離具體形象、理解脫離感知等矛盾。鮮明生動的形象,容易吸引學生的注意,激發學習興趣和熱情,促進知識的理解和鞏固,有助於發展他們的觀察能力、形象思維能力,以及培養辯證唯物主義觀點。
直觀材料的種類是多種多樣的。包括:提供真實的事物本身,運用經過精心設計、改造和典型化的模擬物、代替物和象徵物,例如標本、模型、圖片、圖畫、圖表;在特定條件下由教師用形象化口頭語言描繪,或用比喻及其他方式喚起和改造學生已有的表象,等等。這些直觀材料和方法,要按照當前的教學任務、教材特點和學生的具體情況運用。直觀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為了形成學生的生動表象並藉以形成概念,促進抽象思維的發展。
教師採用直觀教學的原則,要跟運用語言講解和啟發思考結合起來。蘇聯心理學家Л.В.贊科夫研究教學中詞和直觀的相互作用,指出了幾種結合形式:教師用語言來指導學生觀察;口頭解說提供學生不能觀察到的東西;用語言引導學生進行概括;通過語言把新知識傳授給學生,而直觀被用來作為例證。貫徹直觀原則,要求教師充分利用直觀材料培養學生的觀察能力,並引導他們對直觀材料進行比較、分析、綜合、抽象、概括等思維活動,掌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20世紀以來,由於廣播、幻燈、電影、錄音、錄像、電視、電子計算機等現代化技術手段的發展和套用,使直觀對象本身和人的感官本身的局限有了重大的突破,這為直觀教學原則的發展開闢了新的廣闊的前景。

配圖

相關連線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