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貴妃冠服制

飾東珠七, 朝服,朝珠三盤,蜜珀一,珊瑚二。 吉服朝珠一盤,絛明黃色。

清制,皇貴妃冠服有朝冠、金約、領約、吉服冠、朝褂、朝袍、龍褂、龍袍、采帨、朝裙、朝珠等。其吉服冠、朝褂袍、龍褂袍及采帨、朝裙,均與皇后服制同。其朝冠,冬用薰貂,夏以青絨為之,上綴朱緯,頂為三層,貫東珠各一,皆承以金鳳,飾東珠各三,珍珠各十七,上銜大珍珠一;朱緯上周綴金鳳七,飾東珠各九,珍珠各二十一; 後金翟一, 飾貓睛石一, 珍珠十六,翟尾重珠,凡珍珠一百九十二顆,三行二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東珠、珍珠各四,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明黃絛二,末綴寶石;青緞為帶。皇貴妃金約,鏤金雲十二,飾東珠各一,間以珊瑚,紅片金里;後系金銜綠松石結,貫珠下垂,凡珍珠二百零四顆,三行三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二,每具飾東珠、珍珠各六,末綴珊瑚。耳飾用二等東珠,余同皇后。領約, 鏤金為之, 飾東珠七, 間以珊瑚;兩端垂明黃絛二,中貫珊瑚,末綴珊瑚各二。朝服,朝珠三盤,蜜珀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盤,絛明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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