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制度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三)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公務員管理的相關規定,擬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區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四)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轄區內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五)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全區就業創業規劃和促進就業的基本措施和工作意見,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綜合管理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六)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經辦工作;貫徹實施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負責轄區內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工作。(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及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為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辦理離退休手續。(八)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負責擬定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發放標準。(九)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規劃;擬定高技能人才評選和管理辦法;制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措施;推進深化職稱和執業資格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十)會同區委組織部牽頭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十一)貫徹執行有關勞動關係政策,負責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規範、規則,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監督檢查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全區勞動標準執行監管工作。(十二)負責實施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貫徹國家、省、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法律法規和規範、規則;組織實施勞動監察,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十三)負責全區外國專家、高科技領軍人才和國外智力引進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方面的國際交流和合作工作。(十四)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布和政策業務諮詢工作。(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管理與經費撥付、年度預算編報、組織編制、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區人大代表建議、區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諮詢工作;承擔本局新聞發布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區公務員職位分類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公務員錄用、考核、調配、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懲、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職位聘任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報批工作;承擔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定與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和信息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公務員考核辦法,負責區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管理工作;承辦全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因公及因私出國(境)初審的有關工作;貫徹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素質能力建設政策,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綜合管理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方案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社會保障、擇業指導、就業培訓、檔案接轉、經費管理等協調工作,承擔退役金的發放確認、停發報批工作;承擔中央和省、市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宣傳、解釋和協調落實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協調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承辦崗位設定方案的審核工作;編制和管理全區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負責事業單位聘用契約制的推行,組織實施全區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承辦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核、調配、獎懲等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和機關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職稱工作,承辦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申報評審及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聘任的管理工作;承擔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區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申報工作。

工資科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編制和管理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畫;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津貼、獎金、福利和退休、退職的政策規定;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試用期結束後轉正定級工作;負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費、提高退休費比例的審批工作;負責高級專家延期退休的審批工作;承擔區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就業促進科

負責擬訂全區就業創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全區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負責全區勞動保障平台建設,制定全區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所、站及其人員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市就業援助政策;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擔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建立全區失業預防預警制度,承擔區促進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小額擔保貸款的審核、發放工作。

勞動關係科

依法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規範、規則,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數據扎口管理及駐區企業勞動工資統計工作;貫徹國家和省有關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及市企業職工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負責駐區企業工資總額備案、工資手冊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審核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協定;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全區企業職工勞動標準、工作時間、休息制度,負責特殊工時初審、報批工作;負責督促檢查企事業單位按時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指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