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汝傑

百度作為一個搜尋平台,它沒有將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發布在自己的平台上,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來源,也不是百度的戰略合作夥伴。 所以,百度對於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不承擔任何的責任。 6月28日上午,小黃投遞了簡歷,下午就接到金德管業廈門分公司當日面試的通知。

簡介

畢汝傑,專長於SEO行銷、網路品牌管理。曾服務於明倫書院(企劃專員)、買書啦(網路行銷策劃專員)、清華紫光集團電子政務事業部(網站運營管理),自2008年以來,成功策劃中央國家機關社區網、《365天英語口語大全》網路行銷,並成功推廣網站7個,以顧客體驗為基點使圖書批發網業績翻三番,IT教育網一月內由pr4升為pr6。

代表作品

百度敗訴了 誰來保障網民的知情權?

因在百度搜尋中輸入“金德、金德管業、金德招聘”等辭彙時,會出現“金德騙子、金德管業騙人、金德管業是騙子、金德招聘黑幕”等內容,金德管業集團有限公司將北京百度告上法庭。記者昨日獲悉,海淀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在其網站登載書面致歉函,連續三天向金德管業道歉。( 《侵犯金德公司名譽 百度被判道歉三日》2009年9月 北京青年報 )
據說百度已經提起抗訴。
對於金德管業筆者沒有多少了解,但是有一點是很值得玩味的:通過百度,搜尋到金德管業的負面信息,是否就是違法呢?
搜尋引擎技術,目前大家都很熟悉,它只是將網際網路上所有的信息,儘量地提供給網友。百度作為一個搜尋平台,它沒有將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發布在自己的平台上,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來源,也不是百度的戰略合作夥伴。所以,百度對於金德管業的負面新聞不承擔任何的責任。
我也覺得挺好奇的,網際網路上出現的金德管業“負面新聞”究竟多負面,能讓它勃然大怒到訴諸法律。
於是就在百度上以“金德管業 黑幕”組合搜尋了一下,排在第一位的是一個名為“揭金德管業“黑幕”帖”新浪部落格文章,其新浪部落格名稱為“金德管業部落格”,發帖人的暱稱叫“我怒了”。
懂得網路最佳化的人一眼都能明白,這個要么是競爭對手的惡意攻擊;要么是其行為確實不檢點,被自己員工臭罵。
這組“金德管業 黑幕”搜尋出來的內容,雖然標題不一樣,但內容都一樣。他們也是以帖子的形式出現在招聘論壇、或地方論壇上,可在百度自己產品上,沒有“金德管業 黑幕”任何的負面信息。
而通過Google“金德管業 黑幕”“負面新聞”更多。這些“負面信息”也是以帖子的形式出現在招聘論壇、或地方論壇上。
可見,百度並沒有有意去醜化金德管業。只是按搜尋引擎技術的原理例行公事而已。
所以,金德管業狀告百度,找錯了對象!
更為讓人擔心的是,法院已經判百度敗訴。如果此例一開 ,中國石化、中國石油還有那些能打得起官司的壟斷的、非壟斷的公司們,都去要求百度、Google禁止其“負面信息”,那么網民的知情權有誰來保證呢?如果按照這些大公司的要求做了,百度、Google存在的價值又在什麼地方?
附:金德管業的“負面信息”
揭金德管業“黑幕”帖  廈門網訊 (記者藍碧霞)小黃是今年畢業的大學生,到人才市場找工作,把簡歷投給金德管業廈門分公司,應徵銷售專員。他一天內就應聘成功,併到浙江參加新人培訓。然而,不過兩天時間,他就返回廈門。他說,應聘的怪異經歷讓人感覺從天上掉到地下。
應聘:一天內就通知錄取
第一輪面試出人意料的簡單。6月28日上午,小黃投遞了簡歷,下午就接到金德管業廈門分公司當日面試的通知。下午的面試很順利。一個人事部門經理介紹說,新人要先到浙江培訓兩個月,培訓期間沒有工資,每月補助500元。正式工作後,第1個月工資1500元,第二個月1200元,第三個月800元到1000元,第四個月根據業績和當地平均消費水平定底薪標準。不過,培訓期間的所有支出要先自己墊付,等分派到分公司後報銷。當晚,小黃就被通知錄取,6月29日啟程到浙江衢州參加複試和培訓。
複試:培訓補貼談得不愉快
複試中,小黃被問道:如果被拖欠兩個月工資,你還會不會留下來?小黃說,幾乎所有人都回答會留下來。接下來卻讓新人們感覺很不痛快。面試人員話鋒一轉說,培訓期間的補貼包括到浙江的路費,要被分派到各地的分公司之後才能統一報銷,而且補貼的發放可能不會那么及時。這也意味著,新人至少要透支三個月,自備兩三千元生活費才能支撐下去。讓小黃覺得更不合理的是,培訓之後有些人還是會被淘汰,而被淘汰的人所有花費都得不到補償。為此,有人上午複試完之後下午就走了,小黃猶豫了。
培訓也讓小黃覺得相當怪異。訓話結束後,主管說人數太少,讓新人們坐在位置上,不能說話、不能交流、不能玩手機,還給他們布置作業:每個人寫篇文章描繪家庭和家鄉。據小黃了解,在之後的培訓中,除了軍事訓練外,每個新人還要寫5千至1萬字的自我剖析。
調查:網上發現揭“黑幕”帖
金德管業主要生產銷售新型化學建材,其新人招聘和培訓的怪異方式讓小黃暗生疑竇。他請家人和同學搜尋該公司的相關信息,發現不少人發帖揭發金德公司的“招聘黑幕”。7月2日下午,他和兩個新人辭職離開。
昨日記者上網搜尋,發現不少人質疑金德公司的招聘,相關網頁文章就有2160篇。在長沙、株洲、青島、瀋陽等地應聘的人員都反映“上當了”。
毅然辭去了目前的工作,4天后我就和4個同伴一起到達位於瀋陽北郊三環路外(瀋陽師大附近,似乎叫黃河北路)的那個十分破舊的金德培訓中心(又名“瀋陽菁華工商管理學校”)。學校通知我們當天晚上要進行面試,我們很驚異,怎么這么匆忙就要面試?晚上的面試很簡短,可是氣氛卻被人為的弄的相當緊張。我們無一例外的在面試結束後被告之:明天早上等結果!——等結果?等什麼結果?我們面面相覷,我們不知道這個面試還會產生什麼結果。等到第2天中午時分,我們終於等到了結果,原來我們同來的5個人有兩人面試沒通過,被令馬上離開學校,並且路費不予報銷!我們先是感到震驚,然後開始憤怒:在我們來這裡之前那人事經理可沒告訴過我們大老遠跑到千里之外的瀋陽後還需要經過一輪淘汰的,而且不是說我們已經被總部批准成為公司的員工了嗎!要是早說了來瀋陽還會進行篩選進行淘汰誰還會來?可是,大家敢怒不敢言,因為自從進入這個培訓中心開始所有人就感覺到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學校,平時緊閉的大門由幾名大漢在門衛室守著不得隨意出入,那些動不動就大聲呵斥學員的教官(一群管理學員日常生活的人)一看就是退伍軍人…看著默默離開的兩個同伴,我甚至暗自慶幸自己這次通過面試,否則自己的損失可就大了。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每天都有10幾名到2、30名不等的人從全國各地“應聘”來到這裡,而每天也會有多名沒通過面試的人被令立即離開學校,甚至常常還有上午剛來到學校,中午就面試,下午就離開的。
兩天后,我和來自各地的60多名通過面試的人被編為一個班,開始接受產品知識培訓。學校里大概有500多名學員,條件相當差,8或12人住一寢室,每人床上一床褥子和一張薄薄的行軍被,遍布污跡和異味。學校沒有澡堂,想要洗澡得等待一禮拜到10天左右才由學校安排某幾個班去金德總部的職工澡堂洗澡,每人次收費1元。我們是嚴禁在學校內隨意停留和走動的,以至學校角落的那個小花園沒任何人去過,我們在校園內的走動僅僅限於去上廁所,而且必須沿著牆根“兩人成行、三人成列”。我們被禁止隨意進出校門,只是每個班每天中午12點有5個名額可請假外出,但是到下午1點半必須返校。學校內設一個小超市,完全是壟斷經營。一伙食也相當差,出現在碗裡最多的就是白菜和豆腐皮(是大鍋菜,沒選擇餘地的),幾乎頓頓都有,粥和湯往往都是清澈見底,哪裡是按照15塊的標準做的,一人一天的飯菜成本最多也就值4、5塊!食堂內有個每日食譜板,羅列著從周1到周日的三餐菜譜,豐富多樣品種繁多,可是到我離開學校也至少有90%的菜都沒見過影子。
更重要的是,我們所有人都感覺在這裡幾乎失去了尊嚴。除了學員外,我們不敢跟任何人頂嘴或提出不滿,甚至包括食堂里的夥計,否則輕的被罰去操場跑圈,重的開除。我們只能誠惶誠恐、戰戰兢兢。我們沒有任何知情權,我們永遠不可能提前知道一些即將發生的事以及我們想要了解的有自己切身權益和利益的信息,我們被要求做的只有服從。即使對某些事情心存疑慮轉而去詢問老師或其他人,他們的回答往往也是東拉西扯避重就輕,被問急了還會發火訓斥。

張朝陽名為打盜版 實為壟斷

昨天,搜狐視頻聯合激動網、優朋普樂公司以及110家網際網路視頻著作權各權利方,在中國大飯店宣布成立“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宣布結成統一戰線共同向網路侵權盜版行為“亮劍”,並直接起訴網路視頻行業代表優酷網,最高索賠1億元。 (據《京華時報》“ 搜狐發起視頻反盜版聯盟劍指優酷,未來一年中將總計索賠最高達1億元 ”2009-09-16)
在看到這個新聞時,筆者並不感到意外,但不是筆者有預知未來的能力,而是通過結合之前的報導,這個“打擊盜版”的事情發生是在情理之中。
之前也就是在半個月前,“在堅定的分享網站我樂網宣布將對用戶收費之後不久,激動網CEO呂文生也開始計畫把視頻內容“賣”給用戶——不僅僅是在網際網路上,還有電視和手機終端。”(據《經濟觀察報》“視頻網站收費“背水一戰” 激動網三屏出擊”2009-08-09 )所以,這個反盜版聯盟之中有激動網也不足為怪了。
而優酷網對於視頻收費,則表示將堅持網路廣告模式,繼續對用戶免費。
從中,可以看出,優酷網作為中國視頻網站龍頭之一,它的不收費勢必使張朝陽們的收費美夢破滅。
因為隨著中國通信3G時代的到來,用戶越來越方便觀看視頻,而視頻收費也是將來的一塊巨大的蛋糕。張朝陽的組織起來的“反盜版聯盟”本質上是“視頻收費聯盟”,試圖強迫用戶付費觀看視頻。
從字面上看,“反盜版聯盟”似乎對中國影視創作界百利而無害,可實際上,這個聯盟是在做著兩個壟斷——一是壟斷影視網路發行渠道,一是壟斷網路視頻來源渠道,強制用戶付費。
尤其令筆者感到疑惑的是,“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終究是個什麼組織?是民間機構?還是政府行政單位?
如果是民間機構,張朝陽“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律師為何表示:起訴將在未來一年內陸續進行,以著作權市場售賣價格為依據,總計將向優酷索賠5000萬到1億元人民幣,並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的權利。
因為根據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法》,沒有“以著作權市場售賣價格為(賠償)依據”,更沒有對於網路視頻盜版的定性標準。
如果是政府行政單位,即是你的聯盟成員再是企業,對於收費問題,也需要舉行聽證,採納公民意見。
對於最終結果,筆者不是法官,也不是預知神仙,誰敗誰勝不敢下結論。只是放心不下的是——今天張朝陽有能力組織“中國網路視頻反盜版聯盟”,哪到某一天,會不會有能力組織一個“中國網路視頻分享聯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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