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陽縣地震局

2、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和信息,系統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6、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和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8、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田陽縣地震局前身為田陽縣防震工作辦公室,隸屬科技局管理。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縣地震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編髮[2003]3號)及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田陽縣地震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和(百編辦[2004]25號)精神,(陽編[2004]7號)將田陽縣防震工作辦公室更名為田陽縣地震局,屬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現地震局正副局長各一名,業務幹部兩人,負責本行政區域防震減災管理職能。

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起草破壞性地震緊急預案並監督實施。
2、負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和信息,系統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3、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級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4、承擔縣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5、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協助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6、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和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7、指導鄉鎮和縣直單位防震減災工作。
8、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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