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甘霖

田甘霖

田甘霖(1612—1675年), 順治十二年(1655年),田甘霖分析當時 順治十四年(1657年),清廷的

歷史人物

容美土司王造像·第十七代·田甘霖

田甘霖(1612—1675年),特雲,鐵峰,田玄第三個兒子,今湖北省恩施州鶴峯縣容美鎮人;順治十四年(1657年)任容美宣慰使之職。
少年田甘霖表現出與眾不同氣質,他說:“吾少年,多橫口,落地便學獅子吼。”弱冠,補長陽縣博士弟子員;約在二十六歲時,明王朝徵調容美土兵,助剿李自成張獻忠農民暴動,他隨軍參戰;崇禎十五年(1642年),他以土司子弟出入湖北省考場武昌名流“鹹異其事”。他與頗有才名的同齡考生嚴守升相互傾慕,成為神交之友;守升後任南明太史,失敗後旅居容美多年,他稱之為“三代師”。
順治三年(1646年),田玄逝世,田沛霖襲職,見田甘霖氣質不凡,命其全家困居陶莊。他自己一面與南明督師何騰蛟、褚胤錫、文安之等時以手札往來,商略抗清復明大計,一面繼續對抗農民軍。未幾,李自成餘部“一隻虎”由清江奔入容美,采糧索餉,連田玄靈柩和太夫人寢墓“俱被掘發”,沛霖“憂憤暴蹶”而卒。
順治五年(1648年),田既霖襲職,容美處於各派軍事力量激烈鬥爭的夾縫之中,他自知非撥亂之才,於順治八年(1651年)把田甘霖接回,委以政務。
順治十二年(1655年),田甘霖分析當時形勢,大清已穩定了全國局勢,而早期的某些政策,又令容美失望;南明已退至廣西邊境,前景不妙,十三家農民軍在荊巴間大江南北活動,與容美既有刀兵之交,又有掘墓之仇,心結難解,況又各自為戰。他仔細權衡之後,代表次兄既霖,奉表向屯兵荊襄的寧南靖寇大將軍投誠,與文安之保持曖昧關係。
順治十四年(1657年),清廷的加封、嘉獎令甫下,田既霖謝世,田甘霖襲職。是時,十三家之首的劉體純復入施州,於次年正月派二千銳卒,擄走田甘霖及其眷屬。文安之代表南明給十三家首領分別加封公、侯等爵號,聽說田甘霖被俘,說服劉體純,授給田甘霖“容美等處軍民宣慰招討使”職;田甘霖被留劉營四年,沮喪失望。待到順治十八年(1661年),十三家的活動範圍逐漸縮小,只能退居山寨,採取守勢。在劉營為抗清復明效力的毛廓庵等人,在劉帥面前替田甘霖說情,容美的田商霖、田鼎、田舜年等籌措金銀數萬,贖回田甘霖。
田甘霖離開劉營後做的第一件事,是在康熙元年(1662年)呈上《田甘霖倡義奏疏》,向清政府說明被俘原因及經過,請求恢復封號,頒給印信札符。第二件事是招徠土民。
康熙二年(1663年),甘霖給桃符關指揮使向宗啟發了一道牌照,並抄轉給有關地方政府,從十三家中逃出的人,如系本府難丁,乞恩發回,倘沿途如有刁難阻滯,許赴所在官司呈究。第三件事是致力於重建容美,兒子舜年、孫子丙如皆親自動手,栽竹種樹,日役其間,還自己養馬。第四件事是繼續倡導對漢文化的學習。他認為男子生而不聞,不如無生。在凋殘之餘,他一面經營安集,一面創建學宮。坎坷的經歷使他感到“冉冉百年機易盡,難將皮袋貯悉悲”(《造佛場詩》),轉而信佛,想作徹底乾淨的頭陀。然而,心靈深處“瓦全溷世余非念,玉隱昆丘孰與攻”(《造佛場詩》)的躁動,終難成為佛家弟子。
田甘霖回司不到十年,又碰上了“三藩之亂”,吳三桂起兵雲南,入四川、下湖南,稱帝衡陽;容美處於其勢力範圍內,彈丸之地,焉能攖其鋒?田甘霖接受了吳三桂所給的“容美路都統承恩伯”的封號。他年老體衰,心力交瘁,把軍政事務交給長子田舜年
康熙十四年(1675年)在司病逝,終年六十三歲。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田甘霖,,2012.3.29——江西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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