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畜牧局

(二)增加畜產品質量安全及草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畜草資源、草原生態、獸醫獸藥、地方標準、市場信息、特色畜草產業發展的監管職責。 (一)甘孜州畜牧局管理的州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職責整合劃入州畜牧業科學研究所,其機構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一、職責調整

(一)將生豬屠宰管理職責劃給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
(二)增加畜產品質量安全及草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畜草資源、草原生態、獸醫獸藥、地方標準、市場信息、特色畜草產業發展的監管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牧區及畜牧食品產業發展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履行畜草資源管理、行業監管、產業指導、行政執法、行政審批等職 責,研究草擬畜牧、獸醫、草原地方性法規,制定行業規章及草地生態保護建設、畜牧生產、畜牧科技、獸醫獸藥、飼草料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畜牧食品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引導畜牧食品行業結構布局調整,扶持龍頭企業,推進畜牧食品產業化發展,制定畜牧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和科技發展計畫,組織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研究和科技推廣,研究制定畜牧業自然災害防控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州畜牧獸醫發展項目的規劃、評審、立項、申報、驗收及實施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州畜牧獸醫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參與重大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工程招投標的監管、作業設計的審批及工程質量的監督。負責國家、省、州畜牧專項資金的統籌安排、立項審定及使用監管。
(四)審定全州動物疫病防控規劃及應急預案,負責全州重大動物疫情的防控、撲滅以及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監測工作,負責獸藥飼料生產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州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飼料飼政工作,制定畜牧、草原、獸醫、獸藥、飼料、畜牧食品工業地方標準及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畜草遺傳及種質資源保護,指導全州地方珍稀畜禽及牧草品種的保種、繁育、種系系譜建設,推廣畜禽優良品種和畜禽繁育、飼養新技術。
(六)研究擬訂畜牧產業化經營政策和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供市場信息服務,推進畜牧產業化發展,開展對外技術經濟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資金和先進技術。
(七)審定全州草地及草地生態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全州草地生態的保護建設、監測預警和草原防火工作,指導草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監督管理以及天 然草地改良、人工草地建設、優質牧草的選育推廣和草產品加工研發,指導草地重大項目建設和草地生態保護補償工作,負責飼料飼政及飼草飼料質量檢測的行政管理。
(八)指導畜牧業科技隊伍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畜牧食品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
(九)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畜牧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政務協調、工作銜接及管理服務;承辦重大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和印發工作;承辦領導批示、議案、提案工作;負責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文秘、檔案、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財務科。
負責畜牧業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和資金的撥付管理,歸口管理財政安排的各類畜牧業專項資金;負責州級畜牧事業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和綜合平衡;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畜牧業生產統計和定點調查工作;指導和監督本系統財務工作。
(三)生產科教(市場信息)科。
負責畜牧業生產及重大項目建設的巨觀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擬訂畜牧科技與畜牧業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州畜草產業發展項目的 設計、審核、儲備、申報、評審及監督管理和指導;指導全州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加工企業健康發展;組織畜牧科技攻關、技術協作、技術推廣及科技成果的評審、轉化工作;參與畜牧業重大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承擔畜牧業對外經濟合作管理工作;指導畜牧獸醫行業學會和畜牧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負責預測並發布畜禽及畜 禽產品和畜牧生產資料的供求信息,開展市場信息諮詢服務,促進產品銷售;指導種畜場的發展和畜牧業信息系統建設。
(四)畜產品安全科。
參與地方性法規的草擬,研究擬訂促進全州畜牧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畜牧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的調研、宣傳、培訓工作;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 督管理;研究擬訂畜牧食品流通政策及行業地方標準;負責全州獸醫、獸藥和飼料的生產、經營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承辦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護畜產品生產、經營和消費。
(五)畜牧獸醫科(草原防火辦公室)。
研究擬訂獸醫獸藥、草地生態保護建設、畜禽繁養等專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草擬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預案;組織全州動物免疫、重大動物疫病防 控、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和防疫檢疫工作,指導重大動物疫病預警監測;負責全州畜草資源保護,畜禽新品種新技術的研究、引進、試驗、推廣工作;指導畜牧業災害應急處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州草原防火工作;指導草原防火裝備、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全州重大草原火災的撲救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草原火警監測、信 息網路管理、災害評估和火災預測分析工作;負責草原火災統計、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州草原火災預報、撲救及專業隊伍建設;負責草原防火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工作。
(六)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畜牧獸醫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繼續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指導畜牧科技隊伍及體系建設;承辦畜牧業人才和智力引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四、人員編制

甘孜州畜牧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畜牧獸醫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離退休工作人員編制1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五、其他事項

(一)甘孜州畜牧局管理的州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職責整合劃入州畜牧業科學研究所,其機構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二)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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