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評價

環境評價

環境評價是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質量評價的簡稱。從廣義上說,環境評價是對環境系統狀況的價值評定、判斷和提出對策。

內容

比較全面的城市區域環境質量評價,應包括對污染源、環境質量和環境效應三部分的評價,並在此基礎上作出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提出環境污染綜合防治方案,為環境污染治理、環境規劃制定和環境管理提供參考。 環境質量變異過程是各種環境因子綜合作用的結果,包括如下三個階段:

1.人類活動導致環境條件的變化。如污染物進入大氣、水體、土壤,使其中的物質組分發生變化;

2.環境條件發生一系列鏈式變化。如污染物在各介質中遷移、轉化,變成直接危害生命有機體的物質;

3.環境條件變化產生綜合性的不良影響,如污染物作用於人體或其他生物,產生急性或慢性的危害。

因此,環境質量評價是以環境物質的地球化學循環和環境變化的生態學效應為理論基礎的。

類型

回顧評價

回顧評價是對已經建成的工程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以便了解工程興建後實際的環境變化情況、環境影響的範圍和深度,針對實際出現的不利影響,提出改善措施,保護環境質量,並為今後新建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提供參考依據。

近幾年來,我國水利部門對三門峽水庫、丹江口水利樞紐、新安江水庫等許多水利水電工程建成後的環境影響做了初步評價,都屬於回顧評價。

埃及亞斯文高壩是舉世矚目的高壩水庫,1964年截流蓄水。經過20多年來的運行,這個水庫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利弊得失,國際上爭議較多。我國先後派出了代表團對它進行了考察,也相當於做了一些回顧評價工作。經過考察和分析,代表團認為亞斯文高壩建成運行以來,對埃及的灌溉、發電、防洪、航運、庫區漁業生產及發展旅遊事業等各個方面帶來了巨大的效益,建設是成功的。但是,這樣一個巨大的水利水電工程必然在某種程度上改變其周圍環境和生態系統,從而產生—些副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程效益的發揮。

經過對亞斯文高壩的多方面分析研究,得出以下三個方面的綜合評價:

第一,就高壩庫周環境與生態系統而盲,重大的改變是庫區由陸地、河流變為人工湖泊,使陸生生態系統變為水生生態系統,使流水河道變為可以調蓄、流速緩慢的水庫。這種由陸變水的轉變,是立即發生的、不可逆的和長期的。由此而產生許多有利影響,如小氣候的改善,水域景觀的美化,可以加以利用的寬闊水面和巨大水體發展漁業、旅遊業、航運及水上運動等,把大小不定的流量變為由人支配按需要泄放的水量,水質的某些要素如透明度等有了改善。不利的影響有四類:①要人們付出代價或採取措施,是可以妥善解決的,如居民的遷移、文物古蹟的保護和水庫淺水區瘧蚊的繁衍等;②在運轉時可能自然恢復的,如庫水深層溶解氧降低,某些季節庫水水溫下降等,這些可能在洪水至下游的過程中逐漸消失;③庫水水質的變化,全溶鹽及各種元素與物質的增減,富營養化是否出現,泥沙淤積的速度及其後果,生態系統的最終演變及其效應等,這一類是需要經歷一定的時間才能顯現其有利或不利的效應;④為了更好地、更充分地利用水資源而付出的代價,如水庫的蒸發、滲漏,庫區土地資源因淹沒變為水域等。

第二,對高壩下游,重大的改變是水文要素的變化,即下泄流量從天然狀態變為人工控制,水中含沙量大大減少,某些水質要素起了改變等。其中有利的影響如解除了一年一度洪水的威脅,為下游灌溉及其他需水部門提供水量,為下游航運增加水深和流量等。不利的影響如河床下切及海洋侵蝕、灌溉肥力減少等,這些是可採取一定措施解決的;至於河口地區魚貝類的餌料條件惡化和捕撈量的下降,要經歷較長時間和研究,才能找出餌料變化產生的後果和漁產下降的真正原因,以及採取什麼措施可以補救。

第三,對社會、經濟方面的影響。由於高壩的修建,下游1000多km的河谷兩岸居民居住和勞動的地方再也不受洪水侵擾,且大大提高了環境質量;為工農業與城市提供了保證率較高的550多億m3的水量,促進了各經濟部門的發展。又如農業有了更為充足的水量,為擴灌和增產創造了條件。據有關部門統計,1970~1976年的單位面積平均產量比1956~1962年為高,增產幅度在10%~40%。

高壩的建成,不僅由於眾多的古蹟文物遷移到交通更為良好的地方,促進了旅遊業與交通業的發展,同時由於提供了210萬kW、80多億kW.h清潔廉價的電力,對埃及經濟起了巨大的支持作用,促使大工業的興起。整個亞斯文地區由1960年的28萬人增至近100萬人,而且提供了良好的就業機會。

現狀評價

現狀評價是對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的現狀進行環境質量評價,以便了解工程的環境狀況,針對不利影響提出措施,保證和提高環境質量。水環境現狀評價主要是對研究水域當前的質量狀況按照國家環境質量標準進行評估,以確定水域現狀環境質量優劣等級,並為工程前後環境質量比較提供依據。

例如有些部門對葛洲壩水利樞紐在工程施工期間進行過環境質量現狀評價,找出施工噪聲危害及中華鱘過壩等許多主要影響項目以及解決這些問題的基本途徑。

預斷評價

預斷評價是對計畫興建工程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或某地區或建設項目周圍將來的環境質量變化情況進行預測並作出評價,對不利影響提出減免或改善措施,為決策部門提供科學的參考依據。由此可見,預斷評價是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進行可行性論證的主要組成部分,是評估一個地區或生產部門社會經濟發展的環境適應能力的重要手段。預斷評價也稱為影響評價或未來評價。

影響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

環境評價、環境評估等。英文縮寫EIA,即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通俗說就是分析項目建成投產後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並提出污染防止對策和措施。

詳細內容參見:百度百科“環境影響評價”。

程式

環境評價的程式: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主要工作為研究有關檔案,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重點評價項目,確定各單項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編制評價大綱;

第二階段為正式工作階段,其主要工作為詳細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

並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環境影響;

第三階段為報告書編制階段,其主要工作為匯總,分析第二階段工作所得各種資料

數據,給出結論,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

(1)工作等級劃分

(2)評價大綱編寫

(3)工程分析

(4)所在地區環境現狀調查

(5)建設項目環境一影響預測

(6)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

惡臭的常規治理技術

從最初的擴散稀釋、水洗,發展到傳統的吸附、焚燒、化學吸收,直至新興的生物脫臭、光催化氧化、臭氧氧化、電漿分解等除臭技術,惡臭的治理不外乎是藉助於物理、化學、生物手段,或其聯合工藝,通過稀釋中和、吸收轉化或生物降解等過程,減輕或消除之。

惡臭的常規防治技術(如表1所示)各有其優勢和局限[3-11]。物理法只適宜處理低濃度、範圍小的惡臭,且成本較高;化學法除臭不持久,除臭設施投資和運行費用高;生物法雖成本低廉,效果好,但菌種的篩選培養較為困難,見效稍慢。

因此,應根據填埋場惡臭的特性、強度和除臭要求等,選用合適的治理技術,或採取聯合工藝,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惡臭,減少污染。

城市垃圾場惡臭防治技術

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年清運量約為1.4億噸,除了少部分焚燒、堆肥或回收利用外,其餘70%以上被運送到填埋場進行處置。垃圾在填埋場的存放、裝卸、平鋪、壓實等過程中,由於其中有機物的腐爛分解,不可避免將產生惡臭污染。

惡臭氣體按其組成可分成5類:①含硫化合物,如H2S、SO2、硫醇、硫醚等;②含氮化合物,如氨氣、胺類、醯胺、吲哚等;③鹵素及衍生物,如氯氣、鹵代烴等;④烴類及芳香烴;⑤含氧有機物,如醇、酚、醛、酮、有機酸等。

惡臭既會嚴重危害人類健康,又將產生二次污染,因此在填埋場的選址、運行和封場等過程中均應被單列考慮。特別是在填埋場運行過程中,因其產生量大、持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等特點,近年來已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

環保風暴背後的制度漏洞

環保工作雖然越來越重要,但中國的整個環保體系的運作流程和十幾年前相比並沒有什麼根本性的變化。

春節假期剛一結束,國家環保總局便連發兩道金牌,先是通報近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接著在次日,環保總局又開始全面排查新建化工項目,少帥潘岳高調要求全力消除環境隱患、推行規劃環評、防止松花江事件重演。

在國家計畫委員會改名為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之前,跑環保口的記者,肯定不象今天這樣動輒便能發出頭條新聞。畢竟,在計畫經濟當道時,一紙命令直接就可以讓項目或停或死,根本無需採用環保測評這樣間接婉約的手段。

早有分析人士認為,隨著中央對地方經濟調控方式的改變,嚴格執行環保程式成為中央地方博弈時,中央政府組合拳中較有力的一個套路。

但環保風暴也有自己的問題要解決,那就是在保持其堅硬力度的同時,能否更加常規化程式化而不要演變成一場運動。

按照日本制度經濟學學者青木昌彥的理論,轉軌經濟中存在歷史的路徑依賴,簡而言之,在制度轉軌過程中,儘管出現了新的制度,但在新制度框架中,仍難免有相當一部份是由其經濟的歷史條件所規定下來的。

把這個理論放在屢屢颳起的環保風暴中來套,那就是環保工作雖然越來越重要,但中國的整個環保體系的運作流程和十幾年前相比並沒有什麼根本性的變化。

舉個例子,上個月,我去粵北山區採訪北江污染一事,當地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也向我講述了他們的難處,作為山區縣,經濟落後,只能吸引一些被珠三角淘汰的污染型企業,於是,地方財政來自於這些污染企業所帶來的收入,而地方環保人員的工資又全部由地方財政解決。由於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受多方因素左右,環保工作的艱巨重擔,又只好落在了輕飄飄的官員自身道德建設上了。

多年以前,我也曾以企業代表的身份參與過項目落地工作,因為投資上億,便有來自中央的環保官員拿來材料讓我們去填,我記得其中有一份材料叫做《當地居民對此項目的意見調查》,大概有一百多份,我們轉手把這些問卷塞給了當地的官員。為了吸引投資,官員自己就把問卷搞定了,所以,在這些卷子裡面,你當然看不到,有誰會不知好歹地懷疑項目可能會造成的污染。

其實這種境況絕非環保部門一家所遇到的。我曾做過一個檢察改革的調查,許多檢察官向我抱怨,由於檢察機關的經費依靠地方財政負擔,於是司法機關仰人鼻息的事就在所難免。甚至在各級檢察院的人員錄用上,省檢的話語權還比不上該市人事局。

在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一個思路,希望效仿海關,將各級檢察機關的經費轉由省級甚至中央財政支付,但這僅是一廂情願,至今沒有見到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

倘若由於制度設計的漏洞,使得司法獨立都遇到這么多的阻礙,那么,對地方環保機關能否自覺自愿地貫徹中央的意圖,我們當然也有理由抱懷疑態度。

水環境質量評價分級及程式

我國的環境質量評價工作起步較晚,但近幾年來進步很快。特別是國家環保總局於1993年發布了《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1U/T2.1—2.3—93),從技術和方法上對我國環境質量評價進行了系統的規定,環境質量評價工作逐步走上正軌。

政府規劃環境評價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周鐵農強調指出規劃環評是環評法主要立法目的和宗旨應充分發揮其在政府決策中的支撐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周鐵農7月19日在與內蒙古自治區就環評法執法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指出,規劃環評是環評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宗旨,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要抓手,應充分發揮其在政府決策中的支撐作用。

周鐵農指出,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就要切實處理好環境與發展的關係。改革開放30年的實踐表明,發展是硬道理,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沒有經濟的發展,改善環境就成為空談;沒有考慮環境的承載能力,發展就必然受到制約。只有緊緊抓住發展這個核心,把環境作為發展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才能較好地解決環境和發展問題。環評法頒布實施5年來的實踐表明,環評法是一部實現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要法律,全面貫徹實施環評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推動科學發展、實現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

周鐵農強調,堅持環境保護與發展綜合決策、從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環評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規劃環評是環評法確立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充分體現了環評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當前我們面臨的環境資源問題既是長期積累的結果,也與發展布局不當、結構不合理直接相關。規劃環評在最佳化產業布局、促進結構調整方面具有十分明顯的作用。在規劃層面處理好與環境的關係,就能產生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我們要高度重視規劃環評,充分發揮其在政府決策中的支撐作用。

周鐵農指出,內蒙古自治區抓住環評法的本質和關鍵,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環評工作,並在此框架下,開展了相關區域和行業的規劃環評工作,在處理環境和發展關係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周鐵農強調指出,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北方重要的生態屏障,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意義十分重大。建議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發揮環評法在生態保護及“生態立區”戰略實施中的作用,努力實現生態不斷改善、經濟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有效保護我國北方生態屏障。

周鐵農還強調了環評基礎能力建設的重要性。指出,加強環評能力建設是環評法本身的要求,也是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效實施環評法的根本保障,要從配套法規和制度建設、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設、環評隊伍建設等3個方面進一步重視和加強環評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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