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統計局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調查監測工作。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簡介

根據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瑞金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0]31號)和中共瑞金市委、瑞金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瑞金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瑞字[2010]29號)精神,將市統計局由歸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調整為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主要職責

瑞金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制訂的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定和規劃,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
(三)在市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務院統一布置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接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省點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省、贛州市統計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瑞金市統計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參與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後勤管理、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考核、獎懲、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管理。
(二)統計法制科(掛統計執法大隊牌子)
組織貫徹國家和省統計調查制度;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負責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審核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依法審批與備案市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統計標準;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統計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 綜合核算統計科
對全市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編輯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承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帳戶;開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核算工作;蒐集財政收支、金融情況月度資料;收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市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協調本局各專業和全市統計業務工作。負責統計科研工作。
(四)統計調查科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交通和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消耗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服務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民眾安全感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勞動工資、就業和社會保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環境、科技、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和非公人才統計調查;負責科技進步監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調查監測工作。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瑞金市統計局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