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迪生[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王迪生[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王迪生,男,1955年生,湖南衡陽人,大學文化,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1年10月參加工作。曾任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6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08-1978.08在中南礦冶學院地質系探礦工程專業學習;

1978.09-1985.04任湖南冶金217隊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分隊長;

1979.06-1979.10在長春地質學院學習;

1985.05-1991.06任湖南有色217隊副隊長,其間於1987年晉升為工程師;

1986.07-1986.12在桂林冶金學院學習;

1990.03-1990.07在北京幹部管理學院學習;

1991.07-1991.10任湖南有色工程勘察公司副經理、總經濟師;

1991.11-1993.03任湖南有色工程勘察公司副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1993.04-1997.12任湖南有色工程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其間於1993年晉升為高級工程師,1996.03-1996.12在浙江大學學習);

1998.01-2001.11任湖南有色地質勘查局工程地質總隊隊長、黨委書記,併兼任中南市政工程建設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其間於1999年晉升為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2001.12-2002.07任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2.08-2003.07任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3.08-2015.03任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局長、黨組書記。

湖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18日,據湖南省紀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迪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10月8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湖南省有色地質勘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迪生(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開除黨籍

2016年6月30日,據湖南省紀委湖南省監察廳官方網站訊息,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湖南省委批准,決定對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王迪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親屬謀取利益;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已涉嫌犯罪。

王迪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決定給予王迪生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費待遇;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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