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毛[商人]

王小毛[商人]

王小毛,河北省滄州人,1962年9月生,原天津浩天集團董事長,至今未婚。她控制的天津浩天集團,主要涉足房地產、高速公路等領域。

王小毛王小毛
王小毛河北省滄州人,1962年9月生,原天津浩天集團董事長,至今未婚。她控制的天津浩天集團,主要涉足房地產、高速公路等領域。王小毛一案,因牽涉原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而格外引人注目。

基本資料

姓名:王二毛
名別:女
年齡:47歲
單位:天津浩天集團
身份:商人
職務:天津浩天集團董事長

犯罪原因

原天津浩天集團董事長王小毛因犯受賄罪偷稅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認定王小毛與原天津檢察長李寶金共同受賄165萬元,其旗下公司偷稅639.12餘萬元。2006年8月,王小毛因涉嫌行賄罪被逮捕。一個多月後,與其有親密私人關係的李寶金被中央紀委“雙規”。王小毛獲刑,標誌著李寶金案正式落幕。

簡介

王小毛,曾是津門地產界紅極一時的女商人。由其控制的天津浩天集團,主要涉足房地產、高速公路等領域。王小毛出身天津普通市民家庭,早年並無過人之處,1985年以工人身份進入天津市開發區進出口公司,僅為一名副總的司機,一文不名。1995年以後她忽然發跡,與當時天津一個集體企業共同出資1000萬元,成立天津泰力房地產公司。她以自然人身份出資950萬元,占絕對控股。這就是日後赫赫有名的浩天集團的前身。泰力公司成立後不久,即發展了典當行、拍賣行。按照法律規定,典當行、拍賣行均屬特種行業,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此時,李寶金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已近八年。

事件起因

王小毛李寶金
1992年夏末,李寶金剛剛當上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不久,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後來影響他政治命運的女商人--王小毛。

王小毛生於1962年9月,從小隨父母在天津長大,她性格活潑、為人機警,1983年中專畢業後被分配到天津市開發區某進出口公司。五年後,王小毛辭去公職到國外謀生。1991年,她回國註冊了菲光(天津)物業有限公司,自己擔任總經理。

由於沒有背景和缺乏資金,菲光(天津)物業有限公司開辦之初一直慘澹經營。1992年初,菲光公司因和他人發生業務糾紛,被天津警方介入。為儘快平息事態,王小毛通過關係找到了時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李寶金。在李寶金的親自過問下,警方很快撤出,事態得到了平息。這件事以後,頗有心計的王小毛有意識地和李寶金套起了近乎,經常隔三差五地以各種藉口邀請李局長外出娛樂玩耍,溝通感情。李寶金愛打高爾夫球,王小毛便投其所好,經常邀請李寶金打高爾夫球。天津及附近的高爾夫球場上,經常可以看到兩人的身影。有時為了一個好球,兩人竟激動地熱烈擁抱在一起。

李寶金是個性情中人,在女人柔情的攻勢下,很快成為王小毛商場上的堅強後盾。

1995年,李寶金先是支持王小毛成立泰力房地產公司(後改為浩天房地產公司),後又利用公安機關審批特種行業的特權,鼎力支持王小毛成立了浩天典當行和浩天拍賣行

1998年,李寶金向朋友們公開認王小毛為干女兒。為報答李寶金,王小毛多次表示給錢以表謝意,但都被李寶金婉拒。

1996年4月,天津渤海化工集團公司有1200萬元的業務款存在招商銀行深圳市福田支行提不出來。渤海公司多次派人交涉無果,無奈之下董事長戴成文找到李寶金,請求公安機關以福田支行涉嫌資金詐欺幫助追款。李寶金意識到,這是為紅顏知己撈取錢財的絕好機會。於是,他給王小毛出謀劃策,讓王小毛趁機從中撈取好處。

1996年5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為渤海公司追回存款1102.8420萬元。在李寶金的親自指點下,1996年5月5日,王小毛和戴成文簽訂了一份虛假的諮詢勞務協定:由渤海化工公司付給王小毛的菲光公司勞務諮詢費165萬元。5月20日,渤海公司如約將165萬元轉入菲光公司的賬戶。

1999年8月,在王小毛的運作和李寶金的全力支持下,浩天集團正式成立。2006年3月,浩天集團為緩解承建的天津至汕頭高速公路工程資金缺口,擅自挪用了由其控股的浩天津晉(天津至山西)高速公路公司準備還貸的準備金4000萬元,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

王小毛隨後被警方帶走。順藤摸瓜,李寶金這條大魚也就現形了。

事件詳情

王小毛王小毛
原天津浩天集團董事長王小毛涉嫌受賄、偷稅一案,2008年7月21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王小毛,河北滄州人,1962年9月生,至今未婚。由其控制的天津浩天集團,主要涉足房地產、高速公路等領域。王小毛一案,因牽涉原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而格外引人注目。

李寶金曾是天津政法界的風雲人物,歷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已於2006年6月被中央紀委“雙規”。中央紀委一份通報稱,李寶金“犯有生活腐化錯誤”以及“為企業牟取利益”,均與王小毛及其企業有關。在李寶金被“雙規”之前,王小毛即被中央紀委調查。王小毛案,也成為轟動一時的李寶金案的“案中案”。

2006年4月21日,王小毛因涉嫌行賄罪,被河北省唐山市檢察院依法監視居住;同年7月2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8月10日被依法執行逮捕。

檢方指控王小毛涉嫌與李寶金共同受賄165萬元,其旗下的企業天津市浩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浩天房地產公司)涉嫌偷稅6391.61萬多元。

《財經》記者從檢方起訴書獲知,王小毛案從偵查至審理曾幾經周折。起先由滄州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於2007年6月4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河北省東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重新指定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2008年1月21日,王小毛的企業浩天房地產公司涉嫌偷稅罪一案由天津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並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期間,曾延長審查起訴期限15日。鑒於兩案相關聯,三天后,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併案向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主要證據多達2500頁。檢察機關認為,王小毛與國家工作人員相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共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單位浩天房地產公司、王小毛、王欣、岳鳳霞,故意違反國家稅務法規,以虛假納稅申報手段,進行偷稅,依據《刑法》相關條款,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王小毛應當以受賄罪、偷稅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浩天房地產公司、王小毛、王欣、岳鳳霞,應當以偷稅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王小毛、王欣系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岳鳳霞系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人員。

據悉,王小毛現羈押於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岳鳳霞、王欣今年1月17日被捕。兩人相繼於當天和次日被取保候審。

最終審判

王小毛李寶金
經李寶金批示,1996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幹警赴深圳市追款,王小毛亦安排人與辦案幹警及渤海化工股份的人員一同前往,並承擔辦案過程中的部分費用。2008年5月3日,天津市公安局追回欠款約1102.84萬元人民幣。

隨後,李寶金向戴成文提出,按實際追回欠款總額的15%提成,並要求將提成款打入王小毛公司的賬戶。為使渤海化工股份的付款行為合法化,按李寶金的要求,戴成文與王小毛於同年5月7日簽訂了一份虛假的諮詢勞務協定

2008年5月20日,渤海化工股份以支付諮詢費的名義,將165萬元轉入王小毛旗下的菲光(天津)物業有限公司賬戶。該款到賬後,王小毛告知了李寶金,並將其用於公司經營。2006年4月20日王小毛被抓捕歸案後,贓款人民幣165萬元被依法追繳。

據悉,李寶金與戴成文已先於王小毛領刑。2007年12月19日,李寶金因受賄562.93萬元、挪用公款1400萬元,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參見《財經》2007年第25期“李寶金案宣判在即。

判決書稱,1996年至2006年,李寶金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其收受的562.93萬元賄賂中,包括與王小毛共同收受的渤海化工股份165萬元。

現年68歲的戴成文,則於去年4月27日因同樣的罪名,被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法院認定,1997年至1998年間,戴成文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從公司獲取巨額貸款提供幫助,並擅自撤銷貸款抵押,致使巨額貸款至今未能收回,先後收受賄賂總計215.4萬元人民幣;戴成文還違反財經紀律,將公款508.2萬美元借給他人使用,構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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