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政法委員 後任徐州市賈汪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副處級)。
涉嫌違紀
案件偵查
2015年1月4日,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訊息,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徐州市賈汪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王宇(副處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一審宣判
2016年08月26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宇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王宇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元,追繳全部犯罪所得,上繳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