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縣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玉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設定玉環縣科學技術局。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玉環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台市委發[2001]78號),設定玉環縣科學技術局。縣科學技術局是主管科技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縣科學技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託起草全縣科技管理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 研究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協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對全縣科技工作的運行進行巨觀調控。
(三)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縣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信息的管理;負責全縣科技進步考核、科技先進評選工作。
(四) 組織全縣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研究,以及相關的科技攻關等科技計畫的編制與實施;組織縣高新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設項目的實施;組織制定縣火炬、星火、新產品試製等科技開發計畫和縣科技成果推廣計畫。
(五) 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管理與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指導、監督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工作;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國家、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技術作價入股的管理工作。
(六) 參與我縣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
(七) 歸口管理全縣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技術出口工作。
(八) 指導和協調縣政府各部門與各鎮鄉的科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科技興縣,推進各鎮鄉、各行業的科技進步;落實“科技興農、科技興海”戰略方針,開展“科技扶貧”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管理體系,推動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
(九)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對全縣科技人員的管理、培訓、引進工作。
(十)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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