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標準
獻身國防紀念章獻身國防紀念章分為金質、銀質、銅質三種,其中金質紀念章頒發給軍隊烈士,銀質紀念章頒發給因公犧牲軍人,銅質紀念章頒發給因公致殘軍人。每枚證章均設計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說明卡片、綬帶,勳章、獎章證書分開設計,用防偽紙張製作,力求精美配套,凸顯無上的榮譽。以軍徽作為主要元素,並突出紅旗、桂葉、長城等元素,寓意立功受獎光榮、保家衛國榮耀。更加莊重、精緻、美觀,富有激勵作用和紀念意義。
尺寸和材質
紀念章的直徑均為45毫米;在材質選擇上,金、銀、銅質紀念章分別按銅質鍍金、銅質鍍銀和紫銅材質製作。
發放
《紀律條令》規定,紀念章頒發由大單位審批並組織實施。為便於實際工作中操作執行,紀念章的頒發對象由團以上單位逐級審核呈報,大單位審定並以通知形式發布,旅團級單位負責頒發。政治機關組織部門具體承辦。為體現時效性,保證頒發效果,獻身國防紀念章在批准為烈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認定為因公致殘後頒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