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停

特停

特停主要是用在新股上市被過度爆炒的時候。一般新股上市第一天不設漲跌停板的限制,波動幅度可能會很大,當漲跌幅度過大時交易所就會臨時停牌控制和提示交易風險。《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至少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和相關事件進展情況。

基本信息

原因

特停特停

股票因為特別原因而停牌。

股票停牌的原因一般是因為招開股東大會,也有可能因為交易異常,或公司別的事項,而暫時停止交易一天或幾天。

股票特停就是特殊情況的停盤,當時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的停盤,也不知道它會什麼時候覆盤。

有的可能是公司出現問題,有的可能是公司有什麼訊息沒有及時公布,反正原因很多。

一般不會停多長時間,就會有這次停盤的原因的公告出來。

規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第十二章第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至少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和相關事件進展情況。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第十八條也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案例

深長城自從2011年7月26日開始特停以來,一直未有說明停牌原因的公告,按照深交所的規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被實施停牌期間,應當至少每五個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復牌的原因(本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和相關事件進展情況。實際上,深長城已經逾期不公告。

對於逾期沒有公告事件進展的原因,深長城證券事務代表王昌棟稱,深交所確有上市公司停牌後5個交易日公告的規定,但並沒有強制性。對於公司是否已經違規以及何時公告事件進展,他表示“要聽交易所的”。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