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繩鉤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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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鉤槍或火繩槍中國也被稱為鳥銃和鳥槍,它是一種早期火器,於15到17世紀間使用。它使用火繩點燃火藥,藉此發射鉛彈,屬於無膛線槍(又稱光膛槍、滑膛槍)。
明水師在1521年西草灣之戰之後繳獲了火繩槍,西方最早記載於1525年的帕維亞戰役上,1543年傳入日本(見鐵炮的傳入)。
[編輯] 火繩槍的衝擊與影響
除了重新裝填很慢外,火繩槍最大的安全問題就在於那兩個晃晃蕩盪的火繩頭。由於火槍兵身上到處是火藥袋,這兩個繩頭總是讓人提心弔膽;英國著名的約翰‧史密斯船長就曾經發生意外,引燃了身上的一個火藥袋,造成嚴重燒傷。所以在前面的裝填程式中都要小心地將火繩取下並持穩在左手指間。
火繩的缺點是:
1. 不耐天候,風吹雨打容易熄滅。
2. 不安全。
3. 仍然需要最初引燃的動作(通常用火堆,或者行列中攜帶的特殊火種罐)。
4. 風向不對時,煙味會暴露位置。
5. 夜間時火頭很容易暴露位置。
6. 需要時時調整長度(火繩燃燒速度每小時約 30 公分)。
雖然有這些缺點,由於火繩槍機件簡單、容易製造,在很多地區仍然一直沿用到公元1700年前後才被燧石槍取代。基本上,火繩槍和手炮一樣,仍然是非常原始的武器,雖然發射時有心裡震攝的效果,整體殺傷力還是不如弓箭。但是同樣地經濟因素仍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火繩槍的生產成本較低,訓練所需時間較弓箭手短,容易大量運用。
由於火繩槍手可以被大量地訓練與配置,他們對於中古時期階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形成一種挑戰。隨便一個農夫經過幾周的訓練後就可上陣,而他們的火力雖不及弓箭手,卻也還是對原來占有戰場優勢的騎士構成相當威脅,因此各封建領主再也不能把他們當成毫無價值的“民軍”(levies)來看待。由於他們在戰場上地位的提升,相對地也降低了騎士的地位。
火繩槍於1543年傳入日本,對日本的統一與侵朝戰爭產生重要影響(參見南蠻貿易)。
[編輯] 輔助工具
因火繩槍后座力大,需要叉架的輔助,而俄國使用蛾眉戰斧作為他們火繩槍兵的"叉架"。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則將槍的重量減輕,並逐漸廢止叉架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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