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陽縣糧食局

主要職責

(1)貫徹中央、自治區、市和縣糧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承擔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授權的糧食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
(2)負責全縣的糧食流通管理工作,提出並負責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管理、指導、協調全縣的糧食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
(3)檢查督促各鄉(鎮)糧食收購、銷售、加工和農村生活安排,保障城鎮居民和軍隊糧食供給。
(4)負責管理全縣糧食財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好糧食政策性補貼、糧食收購資金和系統的國有資產。
(5)貫徹落實儲備糧管理制度和糧食風險基金制度,監督檢查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組織儲備糧計畫的落實和輪換,建立並完善縣、鄉(鎮)糧食儲備體系,應付突發事件;完成國家、自治區和市下達的糧食調撥計畫;指導儲備糧管理公司的業務。
(6)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的推廣,制定糧食行業的基本建設投資和技改計畫、建設、管理區域性糧食交流市場。
(7)負責全縣的糧食行業管理和糧食統計工作。管理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指導和幫助國有糧食企業搞好企業改革和轉換企業內部經營機制工作,對國有糧食企業實施經營目標考核。
(8)負責對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和用糧企業、糧食經營企業、個體糧食經營者直接到農村收購進行資質認定工作。

內設機構

(1)秘書股
組織協調本局的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公文起草和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會議會務和協助各股召開業務工作會議;負責局機關的事務及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晉級、勞動工資的調整、統計和管理;負責機構編制工作;做好養老、醫療保險工作;負責辦理離、退休手續及離職後的管理;負責做好乾部職工的業務培訓工作以及檔案、檔案、勞資報表的編制匯報工作;負責做好信訪工作;負責編制糧油商品流轉計畫和財務預決算;做好全縣糧食行業經濟運行分析,推動企業改革及扭虧增盈;協同有關部門管好、用好國家資金及資產。
(2)綜合業務股
負責檢查、督促糧食購銷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調查了解全縣糧食種植面積、產量情況;掌握“兩屬兩戶”面上情況,負責落實農村生活安排;確保軍糧供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管理工作和糧油商業計畫、統計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安全工作;提出並組織儲備糧計畫的落實和輪換;指導儲備糧管理公司的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配合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儲備糧及糧油食品的技術、質量標準工作;運用科學方法蒐集、整理糧油商品供求信息,分析我縣糧油商品價格走勢;鞏固和發展經營項目,大膽開拓跨行業經營項目,探索新路子;負責抓好現有糧油工業機械設施的維修和技改工作;負責對所產生的糧油商品質量進行標準化、衛生化檢查指導;做好多種經營項目的開發工作;負責糧油信息的整理彙編工作;負責編制工業統計報表。
(3)監督檢查股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糧食流通政策,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和糧食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批發放和審核;對縣內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糧食市場進行管理,對陳化糧的使用進行監督;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及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糧食流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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