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體制變革
隨著時代的發展,教育也在進步。到了戊戌時期,我國教育從最初的“一段制”,發展為“二段制”。如1895年盛宣懷奏準設立天津中西學堂,分頭等學堂(即外國所謂大學),二等學堂(即外國所謂國小堂),二等學堂頭班畢業後,即升入頭等學堂四班,其餘以次遞升。這是中國最早的分級學校,但仍無明確的“中學堂”之稱。至1896年孫家鼎書《議覆開辦京師大學堂折》時,也仍限於國小、大學兩段,沒有現代意義上的“中學”之稱。
1896年盛宣懷奏辦南洋公學,並分為外、中、上、師範四院,開始有了“三段”的形式,即中院相當於中學一級,這是我國中學教育之始。南洋公學於成立時,設總理一員,相當於今天的“校長”;總教習一員,執掌全校教務工作,相當於今天的教務長;另外還設有學監等職。如蔡元培在南洋公學時就擔任總教習一職。
管理模式
戊戌變法前後,我國於管理全校一切事宜的校長一職的稱謂是變化多樣的,如南洋公學稱為“總理”,紹興中西學堂稱為“監董”等,而總教習一稱則無變化。由此可以看出,人們對“校長”一職的職責,其認識是不同的,人們正在探索怎樣以一個詞來含納它的內涵,這也是教育行政走向科學化的必由之路。
1898年,孫家鼎在《京師大學堂章程》中規定學校分為大學堂、中學堂和國小堂,他說:“今當於大學堂兼寓國小堂、中學堂之意。”從此有了正式的中學之設。而總理衙門在籌議京師大學堂章程時也指出:“西國大學堂學生,皆由中學堂學成者遞升。今各省之中學堂,草創設立,猶未能遍;則京師大學堂學生之情形,亦與西國之大學堂略有不同。今當於大學堂兼寓國小堂中學堂之意,就中等列班次,循級而升,庶幾兼容並包,兩無窒礙。”所以,京師大學堂於初辦時,含有中學一級。因之它的行政職官也可作為中學行政管理沿革中的一個考證依據來加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