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教育局

漳平市教育局根據《中共龍巖市委、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漳平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關於漳平市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漳平市教育委員會更名為漳平市教育局。漳平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市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信息

職能調整

(一)劃入的職能

1、審批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設定。

2、制定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招生計畫。

3、確定當地兒童的入學年齡和制定招生政策。

4、負責對高級中學和完全中學校長的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用和聘任;負責對全市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校長(園長)的選拔、任用。

5、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資格認定、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考核調配等工作。

6、審批社會力量辦學。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

(二)劃出的職能

將市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畫和專業設定權下放給學校。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教育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龍巖市委、市政府及漳平市委、市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抓好全國、全省、龍巖市教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在我市的實施。並對有關部門和學校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制訂全市教育政策及規章,督促各鄉鎮(街道)制定有利於教育事業發展的鄉規民約,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三)統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並加強教育信息統計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加強對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科技體制相適應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構、指導全市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五)負責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檢查和評估,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六)負責提出每年我市教育經費計畫的建議,檢查督促各鄉鎮(街道)貫徹落實“三個增長”的情況。管理使用預算單列的教育經費。負責全市教育基建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和指導全市學校條件裝備和校辦企業工作。

(七)負責指導和執行全市教育系統經費的徵集、管理、使用、審計及檢查監督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一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考核調配等工作。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幹部檔案和教師職工退休的報批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機構設定及定編定員等工作。

(九)貫徹落實省有關師範類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組織實施師範類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

(十)開展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幹部的選拔、培養、考察、任免等工作。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工作、國防教育、環保教育以及校園整治、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美化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學校的安定穩定工作,並協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學校發生的突發事件。

(十二)管理我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協調、辦理教育系統因公出國人員和海外來我市學校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開展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中國小校(幼稚園)年度招生計畫。負責制定我市職業中專學校招生、成人高考及成人中專教育自學考試、高中會考等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十四)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五)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漳平市教育局設8個職能股。

(一)漳平市教育局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直轄市機關政務、事務,掌握全市教育系統全面情況,主持擬訂本局工作計畫,負責本局文秘、提案、後勤行政、檔案、信息、信訪、保密、督查、調研及機關保衛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

(二)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教職工的管理。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調配、考核、職稱職務評聘、進修培訓、工資福利、晉級和獎懲以及出國留學、定居等工作,擬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辦法。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擬訂全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置計畫,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幹部進行考察、考核,提出任免意見。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查、審批全市教職工的退休、退職、辭職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協調工作。

(三)漳平市教育局計畫基建財務股(掛教育會計核算中心牌子)

負責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事業計畫,負責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並承擔監督執行職責。做好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和城市教育費附加征管用的督查指導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基建工作,編制市級基建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有關基建項目的審定和重點工程概(預)算和決算的審核工作。抓好學校危房的檢查及督促各鄉鎮(街道)有計畫分期分批維修翻建學校危房的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學校收費標準。徵收和管理市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負責局機關內部財務及基建等工作。

根據《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劃》、《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國小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紀律、制度,負責承辦統一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對統一核算各單位的經濟事務事項進行事中監督。負責對農村中學、中心學校財務進行統一管理,分校核算。

(四)漳平市教育局政教股(掛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牌子)

負責全市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國防教育、勞動教育和德育工作,參與擬訂我市學校德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貫徹落實。檢查督促各鄉鎮中國小、市屬各學校德育工作,指導中學思想政治課、國小思想品德課的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學校政工隊伍,德育工作隊伍。管理師生的評優評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創建文明學校、綠色學校活動。

負責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全市性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及藝術演出、展出、比賽活動。擬訂全市體育升學考試方案並指導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健康及學校衛生條件的監測和整治工作。負責市教育局藝委會的日常工作。參與教師隊伍建設。

(五)中等教育股

負責對全市普通中學教育的辦學指導、業務管理,參與制訂普通中學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組織、推動國中中等義務教育的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加強對高級中學、完全中學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管理全市中學學籍。指導、管理全市中學學制、教學計畫、教學用書、學籍等行政工作。檢查督促各鄉鎮(街道)辦好一般中學,抓好農村中學建設。協助有關科室抓好中學招生、德育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和成人學歷教育以及文化技術教育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中等職業和成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擬定和實施掃除文盲規劃,組織農村文化技術教育。指導協調中等職業和成人學校教學體系及教學質量評價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組織指導辦學水平、教學水平評估。指導職業證書考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崗位培訓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科教結合工作。

(七)初等教育股

負責對全市普通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擬訂普通初等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組織、推動初等義務教育的實施並組織檢查評估。指導、管理全市國小、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畫、教學用書等行政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少先隊、親職教育、社區教育工作。抓好國小教育教學研究。協助有關科室抓好全市國小及特殊教育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八)幼兒教育股

負責全市幼兒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擬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幼兒教育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幼稚園(班)登記註冊工作,並組織評估。負責管理全市幼稚園的學制、教學計畫、教學用書等行政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幼稚園(班)的業務指導和督導,督促鄉鎮(街道)、村辦好幼稚園。參與幼兒教師隊伍建設,督促、指導推行農村幼兒教師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掛靠機構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掛市會考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招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根據職權範圍擬訂我市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負責全市普通成人高等及中等學校招生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生計畫安排、考前指導及諮詢、報名登記、組織考試、體檢政審、錄取等過程,抓好考風考紀。

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會考的政策和規定,擬訂我市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會考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全市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會考的組織管理工作,抓好考風考紀,建立和管理全市學生會考考籍檔案和成績檔案,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審核、驗印和發放會考合格證書。檢查指導全市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會考課程的教學大綱執行情況。

(二)市高等與中專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負責市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我市高等及中專教育自學考試的各項政策和規定,擬訂我市自考工作規劃,負責管理協調我市自考中專業的設定、教學計畫、學籍、教學用書等行政工作。負責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公共英語考試等類型考試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自學考試各考點、考場的設定審查審定工作,組織各級各類自學考試,抓好考風考紀。指導本市社會助學工作。

(三)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督促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的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和學校安定、穩定、安全工作,開展法律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在校生的違法犯罪。負責教育系統的“關工委”日常工作。

(四)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調研和經驗交流活動。具體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國語工作,組織指導國語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各行業幹部的國語測試工作。

人員編制

漳平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核定領導職數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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