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區水利局

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和鄉鎮(辦事處)供水工作。 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漯河市郾城委區、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郾發〔2010〕7號),設立漯河市郾城區水利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漯河市郾城區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國家《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及《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制訂全區水利發展戰略規劃和中長期及年度計畫,組織制訂全區水利投資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組織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監測和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及水資源費徵收使用制度。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和鄉鎮(辦事處)供水工作。
(三)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漯河市郾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區河道、行洪區等水域及其岸線;負責大中型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辦事處)的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五)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資源開發工作。
(六)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跨鄉鎮(辦事處)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開展全區水利科技工作。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八)負責移民安置工作。編制移民安置規劃、計畫。組織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漯河市郾城區水利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信息、保衛、保密、統計、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目標管理、主管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水利系統黨務、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宣傳教育、信訪、計畫生育、老幹部管理、檔案管理及群團工作。
(二)農村水利股
負責制訂全區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田水利灌溉、機井、鄉鎮(辦事處)供水、安全飲水、節水灌溉工作;負責全區農村打井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技術指導和監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建設新技術、新材料和科技興水的推廣套用工作。
組織制訂全區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及年度計畫;制訂全區水利投資年度計畫;負責制訂全區及跨鄉鎮(辦事處)的水利分配方案和水長期供求計畫;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和經濟效益分析工作。
組織水利行業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水利執法工作;負責全區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區水資源規劃、節約用水和城鄉供水工作;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研究工作;協調水事糾紛;負責水行政複議工作。
(三)防汛抗旱及工程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防汛調度、通訊聯絡;掌握水情、雨情,組織防汛物資的籌集、調運和防汛,搶險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掌握旱情、土壤墒情,組織制訂抗旱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抗旱物資供應和抗旱水源調度工作。
負責全區河道、閘壩、灌區建設的管理與保護,安排維修養護計畫;負責組織較大河道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自流灌區的建設與管理。
落實上級移民工作政策規定,統籌協調移民安置工作;編制移民安置規劃、計畫;負責移民安置區社會經濟狀況調查分析;負責移民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組織移民按計畫搬遷;組織實施後期生產扶持工作。

人員編制

漯河市郾城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駕駛員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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