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事務

準公共事務的特點和公共事務及企業事務相比,準公共事務的特點是中介性。 準公共事務的中介性有如下主要特性:第一,公益中介性。 公共事務的公益性決定了在一般情況下,社會公眾在享受公共事務所提供的服務時是不需要交費的。

準公共事務的特點

和公共事務及企業事務相比,準公共事務的特點是中介性。準公共事務的中介性有如下主要特性:
第一,公益中介性。公益性是指事務的受益對象是社會公眾。公共事務具有完全的公益性,這意味著這個社會中的全體公眾都可以享受這種利益;準公共事務具有部分的公益性,這意味著這個社會中的部分公眾可以享受這種利益;企業事務不具有公益性,這意味著這個社會中的公眾不可以直接享受這種利益(但可以間接享受這種利益)。
第二,盈利中介性。公共事務的公益性決定了在一般情況下,社會公眾在享受公共事務所提供的服務時是不需要交費的。準公共事務具有部分的公益性意味著為了彌補準公共事務的經費不足,或者為了平衡在享受公共事務所提供的服務方面實際存在的差異,也會採用收費的辦法,但是,這種收費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企業事務不具有公益性,這也就意味著企業事務必然會採用收費的辦法,並且這種收費以盈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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