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司法局

湯陰縣司法局是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單位介紹

湯陰縣司法局是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有6個內設科室、10個鄉鎮司法所和法律服務所、1個公證處、2個律師事務所,全局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人員共103人。湯陰縣司法局被法務部記集體一等功一次,榮獲全國先進縣司法局,河南省人民滿意的司法行政單位等榮譽。2004年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曾對縣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後,給予了充分肯定。反映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的專題片《魏建東和人民滿意工程》,被河南省委組織部確定為黨員教材,在全省展播。

單位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縣司法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2、法制宣傳教育科(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3、基層工作管理科(安置幫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4、法律服務管理科

5、政辦室

湯陰縣司法局 湯陰縣司法局

6、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縣司法行政規範檔案草案和政策,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識、依法治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鄉(鎮)、各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縣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全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主管上報全縣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材料審核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本系統的裝備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組織、宣傳、人事工作。

九、管理、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局綜合性會議和文字材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掌握全局工作,當好參謀助手。督查局裡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負責檔案收文、公章、檔案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精神創建等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機關環境管理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科

(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制定並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教育規劃;負責本系統通訊報導工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縣的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依法治縣規劃;指導、管理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重點抓好依法行政素質的提高;負責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層工作管理科

(安置幫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管理和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鄉鎮司法所工作。負責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務執照》的審核、申報、註冊和發放。負責全縣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和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指導檢查民間糾紛排查工作,管理和指導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接茬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指導“148”法律服務工作。

法律服務管理科

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律師工作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法律顧問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律師工作發展規劃和律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律師事務所的年檢註冊和規範化建設工作,指導律師業務工作開展,開展經驗交流、監督、檢查辦案質量;承辦律師懲戒工作。

管理和指導縣公證處和公證業務活動,研究制定公證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公證員工作執照和年檢註冊的審核、申報、領取和發放工作。監督檢查辦證質量,負責公證工作的申訴、複議工作、糾正或撤銷錯證、偽證。指導和管理全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縣法律服務的檢查管理工作,查處非法執業機構和非法執業人員。

政辦室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局黨組日常事務,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和法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婦女、共青團、計畫生育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本系統的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受理、審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社會律師、法律援助專職工作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事項。

辦事事項

A、申請法律援助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依據

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請求工傷、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賠償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請求維護合法權益的;

9、農民工、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請求人身損害賠償的。

10、刑事案件。

(三)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的材料

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四)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式

1、申請人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向法律援助機構接待人員遞交申請材料。

2、法律援助機構對申請材料齊全並基本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申請,即時受理。對材料不齊的,告知應補充哪些材料。對不屬於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的事項,告之解決的信息系統。無法解決的事項,告之原因。

3、法律援助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在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給予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機構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5、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法律援助人員承辦指定的法律援助案件。

B、申請辦理公證

(一)公證受理的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2、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4、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二)公證辦理的事項

1、契約;繼承; 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2、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

3、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4、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5、公司章程;保全證據;

6、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7、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8、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提存;

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三)公證辦理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公證程式規則》

(四)辦理公證的程式

當事人申請、公證處審查受理、承辦、審批,自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出證(核實證據不包括在期間之內)。

(五) 申請公證應當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如契約、遺囑、畢業證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六)不予辦理公證的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

2、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

4、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5、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6、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7、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8、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9、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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