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縣交通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交通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局。

主要職責

(一)執行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
(二)執行並監督實施公路運輸有關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城鄉客運及相關設施規劃和管理,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三)負責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承擔縣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立項審查及申報工作。
(四)執行公路建設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
(五)負責公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負責公路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負責客貨運輸、汽車維修、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
(七)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等城鄉客運及道路客貨運輸。
(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宣傳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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