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屠城

湘潭屠城是1649年(順治六年,永曆三年)正月二十日清軍進入湘潭,城中的百姓幾乎全被殺光。

湘潭屠城

1649年(順治六年,永曆三年)正月二十日,清軍在濟爾哈朗統率下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就進抵道林市,從活捉的明擺塘兵口中審問得知何騰蛟和馬進忠正在湘潭城內。次日清晨,清軍快速行進,出其不意地包圍了湘潭縣城。馬進忠見清軍勢大,率部南撤,何騰蛟成了無兵之帥。二十一日清軍進入湘潭,何騰蛟被俘①。清鄭親王濟爾哈朗下令屠城,湘潭城中的百姓幾乎全被殺光。當時逃到鄉下的文人汪輝記載:清軍從正月二十一日開刀,“屠至二十六日封刀,二十九日方止”,半個月後他進城看到的是一場慘不忍睹的局面:“近前則足軟,欲退又不能。魂飛魄散,心膽懼寒矣。時血跡尚鮮,腥臭逼人,立身無地,有食亦不能下咽。但見屍骨縱橫,慘不可言。……市上人民不止二三十,城中不滿百人,受傷未死者數十人。”②康熙初,《湘潭縣誌》收錄的一件碑文也說:“六年正月,萬騎自長潛渡,屠其城,屍墳起,與垣檐平。會守帥提餒卒至,搏屍衣而暴露之,塗藉污濘隘巷間,橫豎比疊;有未亡者欲以面目求死者狀,裹骸還里,此臭皮囊三七日外作鬼畜變相,竟人人似,又哭而置之。”

屠城經過

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為抗擊清兵南下,義軍與南明勢力奉何騰蛟為首領,開鎮湖南,聯合抗清。順治四年(1647年)三月,聯軍潰敗,清兵攻至湘潭、湘鄉,至順治六年(1649年)正月,清軍攻克湘潭“以邑人多貳於聖朝”,下令血腥屠城,自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殺人無數,屍填溝壑,血染湘江,縣城倖存者不足百人,是為湘陰屠城。街衢生蒿萊,白骨遍城野,夜半風來,常有磷火閃爍,淒異之聲,如有萬千鬼哭。順治七年(1650年),徽商黃克念(字希倩)、程奭(字青來)激於忠義,出資夠地十餘畝,率僧眾收埋縣城“上年”(即順治六年屠城)死難者骸骨,用竹簍盛裝,三簍一冢,分冢埋葬,耗時三月,共603簍,201冢,數萬孤魂朽骨,方得入土為安。經濟社會凋零殘破:“清順治四年,潭民逃差者眾,田地無人承買,賤不可言。冬月,淮鹽八錢一包,長(漲)起至三兩一包,止五年,吳楚不通,米價賤至石五六百錢,無買者,腐壞不可食,時呼曰‘雞見退’。六年,湘潭瘟疫大行,四鄉傳染,甚至一門瘟絕,藥肆中大黃、羌活、黃苓俱賣盡,烏梅二三分一兩,蔥、姜藥引二三分一劑,噫,此何等時也,屠戮之骸不及埋,而瘟疫之屍又遍及河乾矣。”(汪煇《湘上痴脫難雜錄》)。連年的戰火導致湘潭地區“千村血洗,萬灶煙寒”,加之瘟病流行,兩縣紳民死者無數,十室九空,昔日繁華佳麗的湘潭盡成瓦礫,經濟遭到巨大破壞。首先是人口的急劇減少。據光緒《湘潭縣誌》載,元末明初兵火之餘,湘潭尚存4653戶、男女20053口,經大規模的移民實縣和300多年的生聚繁衍,明末雖沒有戶口統計數,但是湘潭作為江南重要商埠、湖南商貿中心,人口當不會少於長沙府轄縣的平均數,應在20萬以上。至清康熙初,全縣存丁13296口,人口減少十分之八九。湘鄉的情況也大致相同,據《長沙府志》載:萬曆十年(1582年)編查戶口,全縣有糧主戶7836戶,口45701人,糧主以外戶口未予統計。而康熙十八年(1679年)全縣記夫役人丁僅存6000餘名,人口減少也達十之八九。減損的人口中,部分死於戰爭殺戮,部分向深山大澤、地廣人稀的四川、貴州、湘西流徙。明末清初,湖廣地區百姓“攜家入蜀者不下數十萬”(清乾隆《四川通志?皇清藝文?楚民寓蜀疏》);進入貴州的亦是“一路扶老攜幼,肩挑背負著,不絕於道”(《皇朝續文獻通考》卷二三),以致貴州各府縣城市鄉場的商販,“湖南客半之”(清乾隆《鎮遠府志》卷九)。民諺“江西填湖廣,湖廣填四川”即是指這次源於兵燹的人口大流徙。其次是耕地大面積拋荒,據清康熙初豁免荒田額糧推測,湘潭地區拋荒的良田至少在40萬畝以上。再次,市肆盡毀,康熙初年(1662-1672年),湘潭城區僅存3000餘人,昔日連檣銜尾、艫舳相接的湘江之上幾無隻影片帆。光緒《湘潭縣誌》記載:城總商民“逃亡殆盡,及復業,城總土著幾無。豫章之商,十室九(空)”本來人丁興旺、商業繁榮的湘潭,幾近毀滅,清康熙三年,“尚有虎入城食人”,足見其蕭條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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