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自考招生網

網站簡介:

自考簡介:

湘潭大學業餘自考獨立本科段自考班,學制兩年,周六、周日上課,按省考試院自學考試開考計畫組織教學,參加全省統一考試;考前會有精準的複習資料,對於不方便周末過來上課的學生,學校有線上學習系統和線上考試系統,可以安排網上學習和模擬考試。
1.湘潭大學自考招生通過率高。
2.精準的考前資料和考前複習重點培訓,湘潭大學本部老師上課。
3.有自己獨立申請的自考考點,考點固定。
4.報名註冊成功後,您的學籍由湘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管理,更有保障。
5.湘潭大學是自考專業主考院校之一,很多專業都是由湘潭大學該校主考,該校命題。
全日制自考助學獎勵
1.在校優秀學生每年通過考試考核評比,可獲得不同檔次的獎學金。
2.學校建立勤工儉學網路,幫助特困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3.符合條件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

自考專業: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培養具備現代行政管理、企業管理及經濟、法律等方面知識和套用能力,適應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及相關教學和科研等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課程:有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開發、人力資源成本理論、人力資源戰略管理、人力資源薪酬管理、人力資源績效考評、行政管理、企業管理、國家公務員管理、管理心理學、管理信息系統、企業文化、公共關係學、專業英語、領導與決策等課程。
經濟學專業
培養具備紮實的經濟學基本理論,熟悉現代經濟分析方法,知識面寬,具有向經濟學相關領域拓展和深造能力,能在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經濟研究與教學單位,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從事經濟分析和經濟管理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開設的主要課程有: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發展經濟學、管理學、市場行銷學、國際金融、國際貿易、產業經濟學、信息經濟學、城市經濟學、區域經濟學、市場價格學、中國經濟史、世界經濟。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培養具備紮實的經濟學基礎知識,掌握國際經濟、國際貿易、國際金融、國際投資的基本理論,熟悉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當代國際經濟與貿易的發展狀態和法規、慣例,能在涉外經濟貿易部門、三資企業及政府機構從事實際業務、管理、調研和策劃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開設的主要課程有:西方經濟學、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概論、市場行銷學、國際金融、貨幣銀行學、財政學、國際貿易實務、國際商法、國際結算、國際技術與服務貿易、國際商務英語、跨國公司經營與管理、電子商務、國際政券投資。
會計學專業
培養具備紮實的會計學理論基礎、熟練的業務技能和高標準的職業道德水準的,能在企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經濟管理部門、國家行政機關以及教學科研單位從事會計實際工作、會計理論研究工作和會計教學工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專門人才。開設的主要課程有: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經濟法、財務管理、初級財務會計、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管理科學、市場行銷學、管理信息系統、電算會計學、稅法、統計學、管理會計學、會計專業英語成本會計學、審計學、可視化編程。 
漢語言文學專業
培養系統掌握漢語言文學知識和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學理論素養,能在文化、宣傳、出版、新聞、高等學校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漢語言文學研究、文學創作和實際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課程有:語言文學概論、文學概論、古代漢語、現代漢語、古代文學、現當代文學、外國文學、馬列文論、西方文論、古代文論、美學、比較文學、民俗學
土木工程
本專業培養掌握工程力學、流體力學、岩土力學和市政工程學科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築、地下建築、隧道、道路、橋樑、礦井等的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免考政策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頒發的《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湘潭大學自考政策制定如下:
一.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校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後,參加自學考試者:
1、與原有學歷相同層次的自學考試專業中所含下列課程均可免考: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公共類)、毛澤東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大學語文、公共外語。此項規定也適用於全日制高校本科專業的肄業,退學學生,但必須附成績表。
2、理、工類專業畢業生,還可免考相同學歷層次內的高等數學(理工類、經濟類)、普通物理、計算機套用基礎(包括實踐);經濟類專業畢業生,還可免考相同學歷層次內的高等數學(一)、高等數學(二)、政治經濟學(財經類);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心理學、教育學;外語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公共外語;漢語言文學專業的畢業生還可免考非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寫作;法律專業畢業生還可免考概論;計算機套用(包括計算機軟體)專業畢業生還可免考相同學歷層次非計算機專業(不含信息類各專業)的計算機課程(包括實踐)。
二、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二級(PETS-2)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免考英語(一)、取得三級(PETS-3)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以免考計算機套用基礎(包括實踐)、取得二級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以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套用(包括實踐)。
在沒有新規定之前,取得全國大學英語三級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免考英語(一),取得四級及以上合格成績者,可以免考英語(二)。
三、取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專業的專科、本科畢業證後,繼續參加自學考試者,除上述規定外,所報專業的考試課程與原來所學專業的考試課程完全相同的均可免考。完全相同,是指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學分相同。
四、凡符合上述規定的應考者,均要在站辦理申請免考手續,填寫《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審批表》並提供下列正本證明材料及其複印件:
1、畢業證書(肄業生、退學生需提供學歷證明);
2、原畢業(或就讀)學校出具的成績證明,或由考生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簽有 “ 此件復自(摘自)XXX同志畢業登記表(檔案)”字樣的成績證明;
3、各類成人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無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驗印者,還需持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關於該畢業證書是否國家承認學歷的證明。
上述材料,經報名站所在地自考辦審核准予免考後,將複印件連同申請表一併存入考生的考籍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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