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

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成立於2000年5月,前身是2000年3月21日成立的湘潭大學科技創業小組,協會為科技創新型全校性學生組織,是湖南省高校最早成立的科技創業類組織。掛靠商學院,校黨委書記彭國甫、校長羅和安任協會顧問,校學工處處長陳立新任指導老師。

概要

全稱: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

簡稱:創業者協會

所屬學校:湘潭大學

成立時間:2000年5月

掛靠單位:湘潭大學商學院

指導老師:陳立新老師

社團簡介

幾年時間裡,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為豐富校園創業文化、營造校園創業氛圍、引領大學生自主創業做出了帶頭作用,成立創業聯盟和創業勵志論壇,承接各類業務項目,開展各類創業培訓和創業講座。創業者協會以“培養創新意識,激發創意思維,提高創造能力,發揚創造精神”為宗旨,以“創業風暴,我拼我自豪”為口號,引領和影響了一代又一代的創業者。在激發學生創業興趣,營造校園創業文化氛圍,加強學生與風險界投資、企業界的交流與溝通,開拓學生視野和思維,引領學生創業實踐等方面做出了出色的貢獻。

湘潭大學學生科技創業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協會宗旨

創業者協會在秉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政策、綱領和校規、校紀的基礎上 ,以培養創新意識、激發創意思維、提高創造能力、發揚創造精神為宗旨,以“創業風暴,我拼我自豪”為口號,積極活躍於學校及社會各界,加強學生與投資界、企業界的交流,開拓大學生的視野,引導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業實踐,並服務於廣大有創業志向和創業激情的同學。

第二章:協會活動形式

一、實踐類:開展社會調研、市場調查,孵化創業團體,做校外公司的代理,合作開發項目並把它推向市場;舉辦生存能力挑戰賽;面向全體需昂達學子做模擬創業大賽;做素質拓展訓練等。

二、文化類:舉辦創業計畫大賽,編寫創業計畫書參與大型比賽,舉辦創業文化月。

三、學習類:邀請資深教授、知名企業家來校講學,到知名企業參觀學習,與企業家面對面交流工作交流。

第三章:協會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能

第一條: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會長、團支書、獨立董事、副會長及各部部長組成。理事會每周舉辦一次全體會議,總結協會本周的各項工作及安排下周的相關活動。會長在會上指定協會職權範圍內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管理條例,部署下一步活動的具體實施。會上積極討論,保留意見;會後堅決服從,統一思想。

第二條:協會設會長一名,團支書一名,獨立董事一名,副會長三名,下面再設辦公室、策劃部、財務部、會員部、宣傳部、外聯部、網路信息部。

(一)會長:全面主持協會的整體工作,負責召開協會理事會會議及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領導協會開展活動,組織實施協會理事會工作決議,包括工作方針、工作規劃、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協會學年學期的總體工作計畫及各個時期的具體工作部署,指導和監督協會各項活動,最佳化和調配協會各部門資源。

(二)團支書:調節各活動之間的關係使其順利舉行,協調理事會成員之間以及各部長與其幹事之間的各種關係,為協會營造一種團結積極負責活躍的氣氛。掌握理事會成員和各部門幹事的詳細資訊和工作業績,依據章程並結合實際情況對其工作做出鑑定和評價,完成協會日常工作的考核與測評,考核出協會的優秀工作者包括優秀幹事、優秀部門、優秀部長等。對不符合章程要求的理事會成員或幹事提出批評、建議、教育,加強協會內部的團結與協調。並負責充分保障會員的權益,根據社團聯合會團校培訓的要求定時安排相關人員參加團校培訓。

(三)獨立董事:主要負責協會的改革,針對協會存在的問題和發展狀況,提出改進的方法和策略並監督執行,促進協會長期良好的發展。

(四)副會長:協助會長做好各項工作,可推選一人臨時擔任會長及承擔會長職責,協助其他副會長分管各部門,積極參與協會的各項活動並起先鋒模範作用,積極活躍於校上級主管部門、校院系直系領導及校內外各兄弟協會之中,為協會開創優越的外部環境和開拓廣闊的發展空間。執行會長分配的具體工作計畫,強化並規範協會的組織機構管理,分管協會內自屬的部門,充分調動協會成員的積極性,加強會長與部長、各部長之間的溝通與聯繫。

(五)辦公室:負責協會文秘工作,擬訂並傳達會議通知,編輯、審核、列印各類辦公檔案,記錄協會的重要會議和各類科技文化藝術活動,審核整理並存檔管理協會各項活動的相關資料,協助各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畫和活動安排,編輯協會的工作簡報、通訊、活動剪影。

(六)策劃部:主要負責協會開展的各種活動的前期策劃工作,讓協會活動的開展始終圍繞“服務會員”與“把活動做好”這兩個中心點,並負責協會各類重點工作、大型活動的策劃和協調,以及外界贊助的策劃活動,由於策劃工作的特殊性,策劃部應加強同兄弟部門的合作,並協助會長、副會長撰寫協會發展遠景規劃和形式分析報告。

(七)財務部:負責協會財務、公共財產辦公設備的管理,按協會審定通過的預算和決算在會費報賬限額內給予報銷工作和活動支出,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向理事會匯報財務收支情況,每學期的財務情況制表公開一次。

(八)會員部:全面負責協會會員的權益,及時通知會員協會的活動計畫和活動時間,為會員發放邀請函、宣傳資料,並加強理事會與會員、會員與會員之間的聯繫,加強溝通了解,蒐集會員對協會的批評、建議等意見並積極反饋給協會理事會,舉行會議商討,以便充分保障會員的權益。

(九)宣傳部:全面負責協會的宣傳報導,製作協會的各類海報、寫真、噴繪、宣傳畫,開闢協會的宣傳專欄,並及時更新和維護,負責協會形象工程的規劃和建設以及協調各類大型活動的宣傳和推廣及協會各項活動的新聞報導。

(十)外聯部:全面負責協會各項工作的公關禮儀,接待來訪嘉賓團體,主持重大活動的開幕和閉幕,為協會的重大活動拉取贊助,協助會長助理聯繫企業開展交流與合作,尋求參觀和學習的機會,保持與兄弟協會的密切聯繫及信息共享。

(十一)網路信息部:負責協會網站的維護和更新,負責社團及其會員的網路信息管理,全面推進學生社團活動和工作的網路信息化。

負責社團的動漫、幻燈片、多媒體影音資料的製作,推動社團形象工程的建設,並協助個部門進行工作資料及活動資料(如工作和活動計畫、工作簡報、工作總結、財務報表等)歸類和數據存檔。

第四章:協會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發揚本協會的優良傳統,加強協會的自身管理與外部監督,保證協會的健全、高效運轉,更好地為廣大會員服務,根據《湘潭大學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和《湘潭大學科技創業者協會章程》,特制定此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共四個部分,分別為內部管理機制、外部監督機制、財務管理機制、獎懲機制。分述如下:

一、內部管理機制

(一)協會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明主集中制原則。

(二)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代表全體會員行使最高決策權。理事會由會長、一名團支書、一名獨立董事、三名副會長、各部門部長組成。理事會每星期舉辦一次全體會議,總結前期工作並部署安排後期事宜。

(三)協會設立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代表所有會員對理事會進行監督。

(四)協會實行責任負責制:會長對會員大會和理事會負責,全面協調、組織和管理協會內外事務;副會長對會長負責,並分管各部;各部部長對其主管副會長負責,各部部長主管該部門。

(五)協會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分七個部門:辦公室、外聯部、策劃部、宣傳部、財務部、會員部、網路信息部。各部門各司其職,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積極開展工作。

(六)協會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先向理事會提交方案,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並經會長審批簽字後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未經批准簽字而開展的活動所產生的不良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與協會及其他成員無關。

二、外部監督機制

(一)協會接受校團委、商學院、湘潭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

(二)理事會對會長、副會長實行監督,有權對其失誤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其失職行為提出批評和警告。

(三)會長及副會長對各部實行監督並指導其開展工作。

(四)會員有廣泛的監督權。

三、財務管理制度

(一)協會經費嚴格按《湘潭大學學生社團管理辦法》中的社團經費管理條款執行管理。

(二)協會本著開源節流、公開透明的原則使用經費。

(三)協會經費由財務部統一管理,並每月公開一次財務收支狀況。

(四)理事會定期清查賬目,監督財務部工作。

(五)協會開展活動的所需經費,須經理事會審批後(由會長簽字)才能到財務部領取。

(六)一切活動經費須憑正式發票定期到財務部報銷。

四、獎懲機制

(一)在期末總結大會上對活動中湧現的優秀組織者和先進個人頒發榮譽證書及一定的物資獎勵。

(二)對在活動中違反協會章程和有關管理制度、有損協會形象和榮譽的會員視情節輕重上報校團委、社團聯合會給予通報批評,並勒令退會,同時追究其責任。

(三)授予優秀者參加年終社聯評獎評優資格。

五.項目經理制

(一)理事會成員或幹事有創意活動可形成策劃書交由會長,會長召開理事會議商討,策劃通過後,策劃者可申請擔任活動負責人。理事會通過後,可展開活動,協會所有資源服從負責人調配,各部門全力配合活動的開展,並由會長做一定監督指導。

(二)協會其他常規活動也可通過申請,實行項目經理制。

第五章: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會員的權力

(一)在校學生在遵守協會章程的基礎上自願入會,並交納一定的會費,會員有退會自由,但不退會費,會員退會後註銷會籍。

(二)會員擁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建議權、監督權、參議權、諮詢權、參與活動的權利等等。

(三)成員有權利向理事會提出合理的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並要求答覆。

第二條:會員也有相應的義務

(一)會員有義務保守協會的商業機密、維護協會的內外形象、推動協會的健康持續發展、遵守協會的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

(二)會員應廣泛接觸社會,聯繫本校及其它院校協,以增進交流與合作,促進本協會到俄發展。

(三)積極配合、協調其它部門的工作並踴躍參與協會的活動,服從協會理事會的人事安排。

(四)絕對服從協會理事會調配,維護協會的名譽、形象和利益。

第三條

對會員實行檔案管理,記載會員參與活動的情況和表現,檔案隨會員退會自動註銷。

第四條

若會員不說明原因而未達三次以上或由個人原因使協會利益形象受損、活動受挫,必須引咎辭職。

附則

第一條:協會所有成員,包括協會顧問、指導老師、會長和其他會員,必須依照本章程賦予的各項職權和職責,享受參與行使協會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職責和義務。

第二條:學生科技創業者協會對本章程擁有最終解釋權。

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

2009年8月26日

社團發展史

1、2000年6月——12月,協會組建了八支團隊參加了湖南省首屆青年創業計畫大賽,四支團隊入圍決賽,最終代表學校取得了總分第二的好成績。

2、2000年11月,協會邀請了廣東泰視靈聆通集團創業2000網總經理沈軍作了關於電子商務的講座。

3、2001年元月,協會會長許龍華與“卡樂芙”創業團隊代表我校參加湖南衛視“步步為贏”和《新青年》欄目。

4、2001年5月協會組織策劃組組建了湘潭市首屆人文創業系列活動——“企業家論壇”、“策劃名家談策劃”、“21世紀的職業經理人”,分別邀請了湖南迅達集團總裁伍奕和銷售經理盧光、湖南省知名策劃人臣真誠現實、中南大學商學院陳曉紅教授博導,引起了學校及省內各媒體的關注。

5、2001年,成功孵化了綠源水廠,即現在的湘潭大學高科技有限公司綠源水廠。湘潭大學的水市場其占有率已經達到15%。

6、2001年12月,協會策劃組織“大學科技園與高新技術產業化”論壇,邀請湘潭大學科技園主任、湘潭市科技局副局長張曙初及湘潭大學校長羅和安。

7、2002年3月,協會參與策劃組建的湘潭市大學科技園創業諮詢服務中心成立,並於7月註冊為“立達諮詢公司”。

8、2002年5月,協會組織承辦湘潭大學第二屆創業計畫大賽,並積極籌備第三屆“挑戰杯”天堂矽谷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大賽。

9、2002年5月,協會主要會員參觀考察了湘潭市迅達集團、龍牌食品有限公司、中南儀表機械廠。

10、2003年4月,協會邀請了維爾德集團副總經理、北京MBA、世界商務聯合會高級策劃師辛志勇來湘大演講。

11、2003年5月協會舉辦了“對話國際風險投資家”,邀請了Sino Venture公司總裁兼董事長、國際風險投資專家耿中奇一行來校演講。

12、2003年10月,協會創立同創家教,其業務現已覆蓋湘潭全市,為湘潭大學學生提供了2516份勤工儉學的崗位,創協會員優先安排家教。

13、2004年5月,協會組織承辦湖南省“中國電信杯”湘大賽區,並組隊參加,獲全省三等獎。

14、2004年11月,協會邀請台灣GONOLA液晶電視製造有限公司總裁張小凡Flank Zhang一行來我校演講。

15、2004年10——12月,協會成功舉辦了湘潭大學第三屆創業計畫大賽。

16、2004年11月,邀請美國商務部信息投資顧問、國際融資專家、美國矽谷投資公司總裁談中光女士和TCL印度分公司主管、湘潭大學創業者協會創始人之一楊洋來我校演講。

17、2005年12月組織幹事及會員去中國第一家工業品超市萬博港參觀學習。

18、2005年獲得湖南省“優秀學生社團”稱號。

19、2006年3月主辦湘潭大學第一屆創業文化廣場。

20、2006年5月六支代表作品參加湖南省“挑戰杯”創業計畫大賽獲得二銀三銅的好成績。

21、2007年10月、12月,成功舉辦兩次“湘大人”創業論壇講座。

22、2008年3月,參加湖南省“挑戰杯”計畫大賽取得了好成績。

23、2009年獲湘潭大學“優秀學生社團”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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