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科學技術協會

根據《中共湖口縣委、湖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湖發[2002]14號),湖口縣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縣科協)機關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如下: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參與編制全縣科普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農村和城市社區科學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全縣科協及所屬團體的科普工作和企業(含民營企業)的科協工作;開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動;負責全縣農村函授大學招生培訓工作,大力提高農民科學素質和實用技術水平。
(三)負責對所屬學會進行管理;組織指導縣級學會開展學術交流、科技考察、科技論證、科技諮詢等活動;指導全縣科協學會業務工作;負責全縣廠會協作、鄉會協作、金橋工程的組織工作,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結合,促進科技成果向生產力轉化;組織重大課題的決策論證,提出政策建議;參與科技政策、規定的制度;負責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境)外專家、科技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負責聯繫與接待國(境)外專家、科技團體來本縣進行學術交流;組織科技人員赴國(境)外考察、進修培訓、參加國際會議、舉辦展覽。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科協機關事業編制3名。
領導職數:主席1名,副主席1名。
縣科學技術協會機關依照執行公務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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