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轉發省旅遊局關於加強旅遊行業管理的意見

(1989年2月15日)

近幾年來,在中央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我省旅遊事業有了較快的發展。基礎設施逐步改善,旅遊企業不斷增多,不斷擴大,服務水平日益提高,旅遊客源逐年增長,經濟效益越來越好。但是,當前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全省從上到下還沒有形成一個健全有力的行業管理體系,以至不少地區旅遊資源開發和建設缺乏統一規劃;旅遊設施建設不能適應旅遊發展的實際需求;部分旅遊經營單位經營作風不正,違法亂紀現象時有發生;一些涉外賓館、飯店,旅行社缺乏基本條件,服務質量低劣等。這些問題不僅嚴重妨礙了我省旅遊事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對我省經濟環境和經濟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1988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旅遊局關於加強旅遊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88〕80號)精神,現就加強全省旅遊行業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轉變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能

省旅遊局和各地、州、市、縣(縣級市、區)已經建立或根據需要將要建立的旅遊行政管理機構,是各級政府主管旅遊事業的職能部門,負責對本地區旅遊行業實施歸口管理。依照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行使旅遊行業管理職能。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都要認真實行政企分開,抓好旅遊行業的巨觀管理和微觀指導,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明確旅遊行業管理的範圍

旅遊行業管理的範圍包括:經營國際、國內旅遊業務的各類旅行社、旅遊涉外定點賓館、飯店(餐館);旅遊服務公司;旅遊車、船公司(隊);定點旅遊產品經銷商店;對外開放的旅遊風景區和遊覽點;旅遊院校(系、科)和科研單位;我省派駐國外和港澳地區的旅遊辦事機構;省外、國外在湘開設的旅遊辦事機構等。上述單位的隸屬關係均不變,但旅遊局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實行行業管理和檢查監督。各級旅遊管理部門對各類旅遊企業要一視同仁。所有旅遊企事業單位都要接受行業管理和監督。

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實行旅遊行業管理的職責

1.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省關於旅遊業發展、旅遊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規;

2.依據國家旅遊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本省、本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的遠、近期規劃,統一制定本省、本地區旅遊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近期實施計畫,報請同級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3.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省、本地區旅遊資源的調查評價、申報工作,提出分期開發利用和保護資源的意見,參與審定旅遊業的新建項目,巨觀調控旅遊企業和旅遊設施的布局及其發展規模。

4.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業實行許可證管理,指導、檢查和監督旅遊經營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服務質量,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高旅遊經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統籌安排和合理使用國家旅遊局及省、地(州、市)政府撥貸的旅遊專項經費,並多渠道籌集資金,會同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好本省、本地區的旅遊景點開發建設。

6.統一規劃和管理對外旅遊宣傳和旅遊招徠活動,傳遞旅遊經濟信息,不斷開拓客源市場。

7.省旅遊局統一管理對外發放旅遊簽證通知,並由省一類旅行社組織外聯客源。

8.規劃、管理旅遊專業人才和在職人員的培訓,制定專業考核標準,協助有關部門對旅遊專業人員進行考核和評定技術職稱。

9.會同物價部門制定、調整、監督、檢查旅遊價格和收費標準。

10.統一管理國家旅遊局和省統計部門下達的旅遊統一報表和資料匯總工作。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搞好旅遊業內部改革,加強行業管理,主動與其他各部門配合、協同工作,相互支持;努力加強旅遊從業人員的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提高全省旅遊隊伍的素質,樹立良好的行業風氣,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服務,增加創收、創匯能力,為發展我省旅遊事業,振興湖南經濟作出更大貢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