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閘區科技局

(八)負責全區科技成果的登記、申報和推廣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區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地區和行業的科技進步。 牽頭組織區優秀科技工作者、科技英才等的評選表彰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科技工作、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組織編制和指導實施全區科技發展、智慧財產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科技統計監測和技術創新能力評價工作。牽頭組織科技進步考核和黨政領導科技進步與人才工作的考核工作。
(二)會同有關部門綜合運用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多渠道增加對科技的投入。負責集中管理科技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基金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風險投資等專項資金
(三)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引導、支持、幫助企業建設科技開發與成果轉化機構,管理社會化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培育加速成果轉化的服務體系,管理和引導諮詢業的發展。
(四)承擔區政府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合作的相關工作。組織科技項目的引進、消化、吸收、轉化,擴大項目源,加強科技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支撐力量。
(五)組織申報市級以上科技攻關、科技支撐、高新技術產業化、科技創新、農業科技、社會事業、軟科學研究和星火、火炬、新產品研製、科技成果推廣、重點專利申請和實施資助、國際科技合作等各類重點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國家新產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培育和申報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務平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技術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導全區科技創業園、科技孵化器、軟體園等創新基地的建設;負責區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編制和實施管理。
(六)聯繫、指導和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為民營科技企業服務,培育、壯大、最佳化民營科技產業。
(七)歸口管理全區技術市場工作。制訂有關技術市場的政策措施,組織和管理科技成果市場轉化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審批和管理技術貿易機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機構、科技社團和科技諮詢機構,推動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區科技成果的登記、申報和推廣工作。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技獎勵事項。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保密工作和涉及重大科技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推進全區產學研活動,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激勵企業創新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牽頭組織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專利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及計畫;負責管理專利諮詢、中介、開發等服務機構,指導和協調轄區內的專利工作;協助市專利管理部門依法調查處理專利糾紛和冒充專利的行為;組織指導專利技術實施及專利技術貿易工作;開展專利合作與交流;負責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促進農村科技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訂全區“科技興農”發展規劃、計畫與政策;組織實施農業科技開發和農業產業化工作;協助管理與指導市級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工作;負責區級農業科技示範園區、農業科技型企業、科技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定申報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送科技下鄉活動。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全區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申報和實施省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市江海英才等人才計畫項目,開展科技興市功臣、科技英才、優秀科技工作者等的選拔評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科技普及工作。
(十三)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實施科技擁軍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區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地區和行業的科技進步。
(十五)加強同科技工作者的聯繫。建立健全密切聯繫科技工作者的制度,開闢聯繫科技工作者的多種渠道,了解科技人員的狀況,為黨和政府制定和完善知識分子政策提供依據。
(十六)依法維護科技工作者的權益。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培育和形成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專門機構和組織體系,舉辦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各項活動,幫助科技人員不斷更新知識,增強創新創業能力。通過各類科技活動發現和培養技術創新的青年骨幹。
(十七)團結和組織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開展自主創新、學術交流、科技諮詢、建言獻策等形式多樣的社會服務活動,為區委、區政府的巨觀決策當好參謀助手,為全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支撐。
(十八)宣傳、表彰和舉薦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科學普及方面作出成就和貢獻的優秀科技工作者。牽頭組織區優秀科技工作者、科技英才等的評選表彰工作。
(十九)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將學術交流同決策建議、戰略研究結合起來,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服務。組織較高層次專家圍繞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涉及全局、影響長遠的重大問題,開展前瞻性的戰略研討,為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諮詢意見。牽頭組織區優秀學術論文的評選表彰工作。
(二十)組織學會、企業科協等各種科技力量共同參與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為企業最佳化技術結構、產品結構獻計出力。
(二十一)切實發揮科普主力軍的作用。向全社會大力弘揚追求真理的理性精神、客觀嚴格的求實精神、開拓創新的進取精神、以人為本的人文精神和執著敬業的獻身精神,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先進文化建設全面發展。
(二十二)圍繞四大重點人群,在農村、社區和企業、青少年和領導幹部中,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普活動,促進科學技術進村入戶。同時,面向全社會辦好一年一度的“科普宣傳周”和“全國科普日”。
(二十三)加強科普能力建設。辦好科普報刊、畫廊、網站和各類科普教育基地,運用各種載體開展科普宣傳。
(二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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