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風采

"第八條投注者可在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設定的任何一個投注站投注。 第二十九條""深圳風采""通過搖獎確定中獎號碼。 八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3個基本號碼及特別號碼相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深圳風采"電腦福利彩票(以下簡稱"深圳風采")的正常發行,維護投注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頒發的《"風采系列"電腦中國福利彩票試行規則》,制定本承銷細則。
第二條  "深圳風采"電腦福利彩票採用電腦網路系統發行、銷售。經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授權,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所轄區域內承銷。
第三條 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按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的統一要求建立銷售系統,運行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批准的軟體,接受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的統一監管,按照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制定的標準進行管理和銷售。
第四條 凡投注者均被視為認同並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 投 注

第五條 "深圳風采"採用組合式玩法,即從35種"深圳風采"圖案(每種圖案有一個數字號碼代表)中選擇7種進行投注,一組7個圖案號碼的組合稱為一注。
第六條  "深圳風采"每注金額人民幣2元,按期銷售,每周一期。銷售期號以開獎日界定,按日曆年度編排。
第七條 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在深圳市區域內設定投注站,並核發銷售許可證。投注站按統一制式標準建設,展示銷售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條 投注者可在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設定的任何一個投注站投注。投注號碼可由投注機隨機產生,也可通過投注單將投注者選定的風采組合號碼輸入投注機確定。
第九條 投注號碼經投注機確認列印出對獎憑證,交投注者保存。此對獎憑證,即為"深圳風采"。
第十條  "深圳風采"投注單正面印有投注機可識別的數字陣列,作為待選的投注號碼,背面印投注說明。投注單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統一設計、統一監製。
第十一條 投注者可以通過電話進行投注。電話投注時,按照電話投注程式操作,語音所報對獎號經購票者確認後,構成有效投注(無票的計算機記錄)。投注者可通過電話或傳真查詢所購對獎號的記錄。
第十二條 "深圳風采"投注方式分為當期投注或多期投注,單式投注、複式投注或基數組合投注。
第十三條 "深圳風采"的複式投注,即在35種風采號碼中選取至少8個號碼最多15個號碼進行複式投注。
第十四條 "深圳風采"的基數組合投注,即在35種風采號碼中選取至少1個最多6個號碼作為每注都具有的基數號碼,再選取其它不同的號碼,組合成投注號碼進行基數組合投注。一次投注金額最多不得超過複式投注的最高金額。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參與投注。

第三章 資 金

第十六條 "深圳風采"的彩票銷售總額稱為彩票資金,由獎金、福利基金和發行成本費用三部分組成。其分配原則為:獎金占彩票資金的50%,福利基金占彩票資金的35%,發行成本費用占彩票資金的15%。
第十七條 "深圳風采"每期開獎後3天內,向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上交規定的各項應繳資金。

第四章 設 獎

第十八條 獎金分為預留獎金和當期獎金兩部分。其中預留獎金進入獎池基金,當期獎金用於當期設獎。
第十九條 "深圳風采"設定獎池基金。獎池基金用於:累積高獎等獎金,設定特別獎,調整獎金結構,支付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原因造成的獎金損失。
第二十條 獎池基金由預留獎金、棄獎獎金、未中出獎金和單注獎額封頂後的餘額構成。
第二十一條 獎池基金餘額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二條 "深圳風采"當期獎金設為8個獎等,一、二、三等獎為高獎等,四、五、六、七、八為低獎等。低獎等採用固定設獎。當期獎金減去當期低獎等總獎金後的餘額為當期高獎等總獎金,各獎等獎額規定如下:一等獎:獎金額是高獎等總獎金的70%;二等獎:獎金額是高獎等總獎金的15%;三等獎:獎金額是高獎等總獎金的15%;四等獎:單注獎額固定為300元;五等獎:單注獎額固定為50元;六等獎:單注獎額固定為20元;七等獎:單注獎額固定為10元。八等獎:單注獎額固定為10元。
第二十三條 各高獎等總獎金不封頂,單注獎金最高限額為500萬元,超過部分進入獎池基金計入下期一等獎。
第二十四條 當期高獎等未中出時,其獎金全部進入獎池基金計入下期一等獎。
第二十五條 當期高獎等的單注獎額在未達封頂限額時,至少應高於下一獎等單注獎額一倍,不足者由獎池基金補足。
第二十六條 當期一等獎的獎額累積達2000萬元以上仍未中出時,其累積獎額的50%進入獎池基金計入下期一等獎,另50%用於增加當期其餘高獎等獎金。具體設定如下:
若二等獎中出時,當期一等獎累積獎額的50%加入二等獎分配,其單注獎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按實際中獎注數分配後的獎金若有餘額,轉入獎池基金計入下期一等獎。
若只有三等獎中出時,當期一等獎累積獎額的50%,以及二等獎獎金額均加入三等獎分配,其單注獎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按實際中獎注數分配後的獎金若有餘額,轉入獎池基金計入下期一等獎。
第二十七條 根據彩票市場情況設立特別獎,特別獎單注獎額不得超過500萬元。特別獎的設定,由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規定並在當期銷售前提前公布。

第五章 開 獎

第二十八條 "深圳風采"每周開獎二次,搖獎過程在公證人員監督下進行,通過電視台現場直播。
第二十九條 "深圳風采"通過搖獎確定中獎號碼。中獎號碼由基本號碼和特別號碼組成,使用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指定的專用搖獎器搖出。專用搖獎器內置標有數字(01-35)的35個號碼球,代表35種風采圖案。搖獎時先後搖出8個號碼球,前7個號碼球上的數字為基本號碼,最後1個號碼球上的數字為特別號碼。搖獎程式詳見《"深圳風采"電腦福利彩票搖獎辦法》。
第三十條 所有投注數據必須在搖獎前經電腦福利彩票數據中心匯總,並錄入不可改寫的光碟,封存備查,當期有效投注數據即以該光碟所記錄的數據為準。
第三十一條 中獎號碼搖出後,電腦福利彩票數據中心立即對投注數據進行開獎處理,檢索當期各獎等中獎注數,計算各獎等獎額,確認參加開獎處理的數據與光碟中記錄的有效投注數據完全一致後才可公布開獎結果。
第三十二條 當期銷售總額、中獎號碼和各獎等中獎注數及獎額,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在各投注站張貼開獎公告。

第六章 中 獎

第三十三條 根據投注者所持"深圳風采"上的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相符個數的多少(順序不限),確定相應中獎資格:
一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7個基本號碼全部相符(順序不限,下同);
二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6個基本號碼及特別號碼相符;
三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6個基本號碼相符;
四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5個基本號碼及特別號碼相符;
五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5個基本號碼相符;
六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4個基本號碼及特別號碼相符;
七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4個基本號碼相符;
八等獎:單注投注號碼與中獎號碼中任3個基本號碼及特別號碼相符。
第三十四條 高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中獎注數均分該獎等的獎金;低獎等中獎者按各獎等的單注固定獎額獲得獎金。
第三十五條 當期每個投注號碼只有一次中獎機會,不能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兌 獎

第三十六條 "深圳風采"兌獎當期有效。中獎彩票是兌獎憑證,以投注系統記錄的原始數據核准。中獎彩票因玷污、損壞等原因而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
第三十七條 每期開獎次日起35天為兌獎期,逾期未領獎者視為棄獎,其棄獎獎金進入獎池基金。
第三十八條 中一、二等獎者,須在開獎後48小時內用電話、電報、傳真或當面向發行中心申報中獎等級、持票人姓名、住址和身份證號碼(電話投注者須申報電話投注卡號碼)。
第三十九條 高獎等中獎者,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兌獎期限內到承銷機構指定地點登記兌獎。200萬元以上的高獎等獎金分期兌付,獎金在三個月內兌付完畢。
第四十條 低等獎中獎者,持中獎彩票到原購票的投注站兌獎。
第四十一條 一萬元以上中獎者須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深圳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依法代扣代繳。
第四十二條 發行中心有權查驗中獎者的中獎憑證及有效身份證件,兌獎者應予配合。凡偽造、變造中獎彩票冒領獎金者,送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中獎者若在兌獎有效期內死亡,獎金由其法定繼承人兌取。

第八章 監 督

第四十四條 "深圳風采"的發行、銷售活動,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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