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國家稅務局

涇陽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位於涇陽縣涇乾大街西段,是主管涇陽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縣域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徵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稅業務。

機構簡介

涇陽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位於涇陽縣涇乾大街西段,是主管涇陽縣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縣域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徵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稅業務。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09人,其中:黨員62人,大專以上學歷75人(其中本科39人),擔負著全縣2000餘戶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近年來,涇陽縣國稅局在鹹陽市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治稅觀,按照“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的總體要求,以“文化奠基、科技強稅、高點定位、協調發展”為工作思路,“十一五”期間,全縣國稅系統稅收收入由2005年底的5029萬元,增加到2010年的32373萬元,五年增長了6.44倍,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率達到60.88%,總量和增量均創出歷史新高。與此同時,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也得到全面落實,五年間累計減免各項稅收14378萬元,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11865萬元,有效發揮了稅收支持經濟結構調整、改善民生、推動就業的槓桿作用。先後榮獲“陝西省文明單位”、“全省財貿系統誠信服務最佳單位”、“全省國稅系統十佳辦稅服務廳”、創建人民滿意基層單位活動“省級標兵單位”稱號、鹹陽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先進集體”、全市國稅系統“人民滿意基層站所”。獲得涇陽縣“文明行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先進集體”、“政風行風建設先進集體”、“政風行風測評第一名”、“創選評”競賽活動最佳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的好成績,為涇陽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及涇陽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涇陽縣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全職能局,按照上述職責,設7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8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為副科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為正股級;派出機構中城區稅務分局、高莊稅務分局、永樂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其餘為正股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和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為5個(副股級),分別為: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三)派出機構

涇陽縣國家稅務局設立城區稅務分局、高莊稅務分局、永樂稅務分局、涇乾稅務所、雲陽稅務所、口鎮稅務所、王橋稅務所、橋底稅務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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