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高程

概述海拔高程也稱海拔高度,就是某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 嚴格的海拔高程(簡稱海拔高),是地麵點沿重力線到似大地水準面的距離。 因此,嚴格的海拔高等於沿水準路線測得的位差除以該重力平均值。

概述

海拔高程也稱海拔高度,就是某地與海平面的高度差。通常以平均海平面做標準來計算,是表示地面某個地點高出海平面的鉛直距離。海拔的起點叫海拔零點或水準零點是某一濱海地點的平均海水面。它是根據當地測潮站的多年記錄,把海水面的位置加以平均而得出的。

定義

海拔高程的定義: 嚴格的海拔高程(簡稱海拔高),是地麵點沿重力線到似大地水準面的距離。
當大地水準面在陸地下面,這段距離實際上是不能直接測定的。假設從海平面(可認為是大地水準面,其高程為零)起測,用水準測量的方法測到陸上某待定高程點,那么利用位差等於常數的原理,將水準路線每小段高差乘以該高差段的重力值的結果(位差),應等於待測點嚴格海拔高程乘以它沿重力線到大地水準面上的重力平均值。
因此,嚴格的海拔高等於沿水準路線測得的位差除以該重力平均值。但這個沿地下垂線上的重力平均值是不可能準確求得的,只能採用某種地殼密度模型的假定下推算的粗略近似值。為克服這種不可測性,同時避免水準路線上的重力測量工作,所有的重力值都用已知的正常重力公式計算得到,用這種方法得到的海拔高稱為近似海拔高。
為了克服上述嚴格海拔高程的不可測性,另一種普遍採用的方法是將沿重力線到大地水準面的重力平均值換成正常重力值的平均值,後者可以精確計算,水準路線上的重力仍採用實測重力值。用這種方法定義的高程系統稱為正常高系統。由於平均重力值的改變,其效果相當於高程起算面的改變,即不再是大地水準面,而稱為似大地水準面。似大地水準面在海洋上同大地水準面一致,在陸地則有差別。目前,我國的法定高程系統是正常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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