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戰艦

海天戰艦

海天號巡洋艦是清朝政府於1896年從英國購買的防護巡洋艦。標準排水量4300噸,航速24節。艦長129.3m,寬14.2m,吃水6.1m。

“海天”號巡洋艦是甲午後清朝海軍的一艘主力巡洋艦。1904年4月,該艦不幸在鼎星島海面觸礁損毀,成為 近代中國海軍因事故沉沒的最大一艘戰艦。
清政府甲午海戰敗後不久,決定重建北洋艦隊。作為重建計畫的一部分,清政府於1896年向英國訂購了 2艘鋼甲巡洋艦,分別命名為“海天”和“海地”(後改稱“海圻”)。為保證兩艦的質量,清政府特派程璧光等赴英國阿姆斯特朗廠監造。
“海天”、“海圻”二艦、英國Armstrong廠建造,1896年下水,1898年完工並於1899年夏抵華。成為新建的北洋艦隊的主力戰艦。“海天”和“海圻 ”為同型艦,是甲午戰後中國近代海軍最大的戰艦。艦長129米,寬14.2米,吃水6.1米,排水量4300噸, 17000馬力,航速24節。艦上配有阿姆斯特朗200毫米炮2門、143毫米速射炮10門、47毫米炮12門和37毫米炮4門, 7毫米馬克沁機槍6挺,魚雷發射管5具,配備官兵445人,每艦造價328242鎊。
“海天”艦建成返華後,清政府任命劉冠雄為艦長。劉冠雄,字資穎,福建閩侯人,福州船政學堂第4屆 駕駛班畢業,1886年被派往英國留學。甲午戰爭中,劉冠雄作為北洋艦隊“靖遠”艦(艦長葉祖王圭)的大副 ,參加了著名的黃海大東溝海戰和威海保衛戰。在大東溝海戰中,劉冠雄見北洋艦隊失去指揮,遂請艦長葉 祖王圭升旗集隊,代為指揮。於是,北洋各艦重組戰隊迎敵,迫使日艦逃走。戰後海軍重建,劉冠雄任“飛 鷹”驅逐艦艦長。劉冠雄善交際、有文才,經驗豐富,因而深得賞識和重用。
“海天”艦回國之際,發生了義大利強租我國三門灣事件。1897年,英、法、德、俄各列強掀起了一個瓜 分中國的狂潮,威海、膠州灣和旅大等沿海優良港灣先後被他們強行租借。1899年,義大利也派出6艘軍艦到 華,向清政府遞交最後通牒,要求租借三門灣。清政府不摸底細,十分緊張,於是徵詢海軍的意見。劉冠雄 向北洋艦隊統領(司令)葉祖王圭進言說:“義大利軍艦遠洋而來,其勞我逸,形勢對我們有利。而且中國有‘ 海天’等大艦,完全可以與意艦一戰。”葉祖王圭深表贊同,即向清政府報告了海軍對形勢的分析和結論。 清政府心裡有了底,斷然拒絕了義大利的最後通牒。義大利本來就是虛張聲勢,看到中國方面態度強硬不惜 一戰,知道恫嚇無效,只好作罷。
1901年,八國聯軍的進犯迫使清政府與列強簽訂了《辛丑條約》。有的議和大臣提出,為了表明中國的“ 和平誠意”,保證今後永不進行戰爭,應將“海天”、“海圻”2艦和從德國購買的3艘2950噸的巡洋艦“海 籌”、“海容”、“海琛”,分別退還給英、德兩國。清政府打算同意這一主張。葉祖王圭等海軍將領得知 這一訊息,據理力爭,經過艱苦的努力,清政府最終同意了海軍方面的意見,“海天”等5艦得以保留下來。
1904年2月,日俄戰爭爆發,中國宣布中立。4月,“海天”艦奉命由煙臺趕赴江陰裝運軍火,以濟遼 西中立之需。行至舟山調頭,因大霧迷漫,“海天”艦艦速過快,不幸在鼎星島觸礁擱淺。
事件發生後,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急令海軍提督薩鎮冰星夜趕往出事現場,指揮搶救,並調查事故 原因。薩鎮冰到達後,一面組織搶救,一面迅速向袁世凱報告事故詳情。
“海天”艦觸礁後,除了3名水手落水失蹤,艦上官兵400多人獲救。其中348人由招商局輪船送往吳淞岸 上,留下60人,由劉冠雄指揮,看守機器,拆卸炮位。薩鎮冰同艦上的外國技師巴斯與駐滬副總稅務司裴式 楷等人取得聯繫,商請上海耶松洋廠提供幫助。該廠用抽水機排水,希望能減輕軍艦重量使其上浮。無奈,海水隨抽隨灌,毫無效果。
不久,薩鎮冰了解到一家丹麥撈船公司擁有較為先進的打撈設備,曾幫助打撈過英國鐵甲艦。於是,緊急 與該公司協商,請其迅速派船攜打撈設備來華。薩鎮冰經請示袁世凱同意,與丹麥公司訂立契約。契約寫明 ,“海天”艦事故前估價為白銀150萬兩,丹麥公司將收取打撈費用47萬5千兩。丹麥派船來華最快需50天, 如果打撈設備運到之前,“海天”已毀壞,無法打撈,則應付給丹麥公司裝運設備費用1萬2千5百兩。如果設 備中途損壞,或設備運到後仍無法將“海天”艦打撈出水,而只能將艦上機器、鍋爐等打撈出水,則應將其 價銀的一半給予該公司作為報酬。
袁世凱將打撈計畫上報清政府,清政府認為“兵輪巨艦,棄之誠屬可惜。”但擔心“海天”艦“究竟撈起 之後,能否適用,入塢修理尚需經費若干,是否合算。”而且,丹麥打撈公司也沒有使“海天”艦出水的把 握。所以“若枉費數十萬金巨款,僅能變賣機器、鍋爐,殊覺不值。”因為事關重大,清政府要求袁世凱再 作進一步論證。
袁世凱復奏,力主竭盡所能打撈“海天”艦,認為,即便“海天”艦撈起不能再用,變賣船殼、穹甲、機 器、鍋爐等,也絕不止47萬多兩白銀,除給丹麥公司打撈費47萬5千兩外,還會有餘。如果“海天”艦無法打 撈出水,按契約只須付給丹麥公司艦上機器、鍋爐等價值的一半,中國還能得到另一半。因此,單純從經濟 的角度考慮,“不起則全部沉沒,起之則尚有希望收回一分價值,即有一分補救”,“較之盡付洪流一無所 得者,究屬有益”。
另一方面,從政治影響的角度考慮,打撈“海天”艦也有意義。袁世凱認為“戰艦存沒,各國視之極重, 但能設法,未便袖手,猶之軍隊被困,不得不竭力救援。現在設法撈起,非止希冀能有所獲,亦便各國之環 視者,皆知我于軍艦絕非視若無足輕重之物,擲以不甚愛惜之思,其於中國聲譽亦有關係。”
清政府最後同意了袁世凱的意見,著其儘快辦理。由於“海天”艦入險日久,屢經風濤,已損壞不堪,無 法打撈出水,只好設法打撈艦上設備。因鍋爐等淤泥堆積,打撈十分困難。經過一年多的努力,陸續打撈起 炮位、彈藥、器械、艙面配體等項,估計價值約12萬8千餘兩。丹麥公司找到一個買主,願出12萬兩重價收購 。當時,日俄戰爭方殷,袁世凱擔心這批東西被交戰國購得,影響中國的“中立”地位,沒有批准。
不久,丹麥公司聲稱打撈“海天”艦使其蒙受了數萬元的損失,既然“海天”艦體已無法出水,打撈工作 應到此結束,中方應付給他們所撈機器設備價值12萬兩的一半。經過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致,由中國 付給丹麥公司打撈費5萬4千兩。中國將所撈艙面銅鐵配件折銀7千兩,交丹麥公司自行變賣,再找給白銀4萬 7千兩。此外,根據契約,另給丹麥公司裝運打撈設備來回費用1萬2千5百兩。這樣,中國付給丹麥公司的各 項費用總計6萬6千5百兩。中國方面除得到價值約7萬兩的機器設備等,還有海軍官兵自行撈起的炮械、軍火 、魚雷、舢板等,價值23萬7千7百兩,兩項合計價值為30餘萬兩。
“海天”艦的損毀是中國近代海軍歷史上的一個悲劇,給海軍造成重大損失,引起朝野震動。事發後, 袁世凱上奏朝廷,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稱“該管帶劉冠雄,身膺重任,宜如何小心謹慎,乃竟冒霧遄 行,致毀巨艦。雖系因公奮往,究屬不審事機,粗疏貽誤,未便稍事姑容。相應請旨將副將銜補用游擊劉冠 雄即行革職。”但建議仍將其留在艦上協助薩鎮冰組織打撈工作。
沉毀巨艦,按律當斬。但袁世凱對劉冠雄十分賞識,所以只建議將其革職,戴罪立功。此後,清政府雖有 重辦劉冠雄之意,但袁世凱以“其罪可誅,其才可錄”,力請寬赦,使劉冠雄終免一死。劉冠雄為報答袁世 凱的救命之恩,後竭力事袁。及袁世凱當政,劉冠雄被任命為民國海軍總長,控制了整個海軍,成為袁世凱 獨裁統治的重要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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