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志辦公室

介紹

做好本級地方志書、年鑑和綜合類地情書的編纂工作,開發利用地方志人文資源,為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工作職能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
2、依據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州地方志工作的政策規定及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協調監督。
3、制訂州志、州地方年鑑及地情資料叢書的編纂方案,組織編纂和審稿工作。
4、對四縣縣誌、部門志、專業志及地方綜合年鑑的編纂、出版進行業務指導和評審。
5、開展州情調研,收集、整理各種地情資料,蒐集、整理各種舊志文獻。
6、開展地方志理論研究和地方志編纂業務培訓。
7、做好各類志書及方誌刊物發行工作,指導社會讀志用志,開發地方志人文資源,為文明城市建設服務。
8、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職責

海北藏族自治州地方志辦公室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二)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三)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
(四)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五)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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