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文體局

(2)市場管理股 (3)文化藝術股 (3)文化館

簡介

2002年1月,洞口縣文化局與縣體育運動委員會合併,成立洞口縣文化體育局,加掛洞口縣新聞出版局、洞口縣著作權局牌子。屬全民性質單位,為縣政府工作局。
近幾年來,我局堅持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精誠團結、真抓實幹、開拓進取,創造性地開展了各項工作,圓滿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務為構建和諧洞口營造了良好的文化環境。
目前,我局下轄文物管理局、文化市場稽查隊、文化館、圖書館、業餘體校與全民健身指導中心等7個二級單位及23個鄉鎮(管理區)文化站。
截止2010年6月,全縣有省百強文化站1個,藝術之鄉2個;有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等市場經營場所262家(處),體育運動場所481個(處);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74處,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5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63處。
我縣為邵陽市唯一的全國民眾體育先進縣,幾年來多次被省、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等業務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單位,2009年被中共洞口縣委、洞口縣人民政府授予“雙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制定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發展政策與管理措施並監督執行;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和專業藝術活動;綜合管理全縣圖書館工作,促進各類圖書館協調發展;負責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經營單位的資格審查和市場經營活動的管理與稽查工作,組織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文物事業,做好文物保護、開發利用工作;制定全縣性體育競賽制度和計畫,指導全縣性體育競賽活動。

內設機構

(1)人事秘書股(辦公室)
職責:組織研究制定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執法,組織、協調、檢查、督促機關政務,負責文秘、機要、文書檔案、宣傳報導和信息處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直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參與管理全縣文化體育系統大型基建項目,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黨紀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學習、培訓等工作,負責本系統老幹部管理與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2)市場管理股
職責:編制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規劃與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內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活動及經營場所的審批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電影的宣傳、發行與放映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經營場所負責人的法規培訓工作,負責對外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交流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音像製品、電子軟體、書報刊等出版物市場及印刷、打字複印等印刷行業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稽查工作,組織開展“掃黃打非”活動。
(3)文化藝術股
職責:編制全縣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調研全縣民眾文化、少兒文化、民族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情況,指導鄉鎮文化、企業文化、社區文化、校園文化藝術建設發展,組織並監督執行文化藝術教育計畫,指導、協調、組織全縣專業文化藝術創作和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藝術活動。
(4)民眾體育股
職責:編制全縣民眾性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和推動廠礦體育、農村體育、城鎮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抓好各基層民眾體育組織的建立與體育社團組織的管理,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武術館、武術師、拳師的培訓考核工作,制訂全縣民眾體育項目的競賽計畫與規程,協調、指導、監督有關單位辦好民眾體育比賽,組織參加或承辦縣以上體育運動會。
(5)產業發展股
職責:研究制訂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與開發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積極籌措資金,盤活固定資產,推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規模化經營。
(6)監察室
職責:協助局黨組、紀檢組負責黨紀、政紀、政策、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受理違紀、違規案件的申訴、調查處理工作,協同做好上級監察部門對本系統案件的調查處理。

下屬單位

(1)文物管理局
職責:編制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挖掘、研究、宣傳等工作,審核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國家、省、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依法查處文物市場與文物經營單位、個人違反文物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全縣文物、博物館系統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2)文化市場稽查隊
職責:編制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稽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稽查調研工作並及時提出建議,負責市場稽查人員的培訓與考核,配合局市場管理股搞好經營戶的培訓工作,依法對全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進行稽查,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3)文化館
職責:編制全縣民眾文化活動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民眾文化活動,繁榮民眾文化事業,負責送文藝下鄉活動,負責文藝業務培訓,指導民間劇團文藝創作與演出,負責民間文化藝術遺產和非物質遺產整理與保護工作。
(4)圖書館
職責:制訂文獻信息資源建設方案,負責採集各種類型的文獻資料,開展文獻借閱、閱覽、讀者輔導、參考諮詢、信息服務和用戶培訓工作,開展特色數字資源建設和網路虛擬資源建設,建立完善的文獻信息檢索系統,開展多功能、多層次、多方式的讀者服務工作,提高各種文獻的利用率。
(5)業餘體校
職責:編制全縣競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業餘體育訓練及科研工作,積極培養優秀體育後備人才並向有關部門、高等院校輸送,負責體育活動訓練工作,積極參加國內、國際體育比賽活動。
(6)全民健身指導中心
職責:推行全民建設健身計畫,實施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培養、管理縣級體育指導員,舉辦民眾性體育競賽。
(7)23個鄉鎮(管理區)文化站
職責:組織開展各項民眾文化體育活動,輔導培訓農村文藝骨幹,蒐集整理民間民族文化遺產,管理民間劇團、民間藝人和其他文化藝術社團,協助管理農村文化體育與出版物市場,宣傳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開展文物保護工作,協助管理農村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設施。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劉興茂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唐 盛
分管文藝、非物質文化遺產、鄉鎮文化站建設;
副局長、黨組成員:殷玉華
分管文化新聞出版版權市場管理與稽查、財務、綜治、安全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黃民斌
分管政工人事、黨建、辦公室、計畫生育工作、民眾體育、業餘訓練、體育彩票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開桃
分管紀檢監察、文物、
工會主席:吳小明 
分管工會、圖書、扶貧與新農村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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