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段[無線電技術術語]

波段[無線電技術術語]

在無線電技術中,波段(wave band)這個名詞具有兩種含義。其一是指電磁波頻譜的劃分,例如長波、短波、超短波等波段。其二是指發射機、接收機等設備的工作頻率範圍的劃分。若把工作頻率範圍分成幾個部分,這些部分也稱為波段,例如三波段收音機等。

基本信息

簡介

波段波段
波段又稱波譜段或波譜帶。在電磁波譜中,具有確定波長範圍的連續電磁波。是表示感測器光譜通道工作波長範圍的基本單元。在遙感技術中,通常把電磁波譜劃分為大大小小的段落,大的稱為波段區(spectralregion),如可見區、紅外區等;中等的如近紅外、遠紅外等;小的稱為波段;最狹窄的為譜線。波段通常以具體波長範圍的數值表示,如陸地衛星多波段掃瞄器第四波段為0.5~0.6微米。也有用數字或字母作為代號,如微波區用L、S、K等分別代表17.63~26.76厘米、7.39~11.52厘米、1.13~1.67厘米波長範圍。當電磁波按頻率範圍劃分時,則稱為“頻帶”或“頻段”。
波段通常是由無線電波按一定性質劃分成的。無線電波一般指波長由100,000米到0.75毫米的電磁波。根據電磁波傳播的特性,又分為超長波、長波、中波短波超短波等若干波段。

無線電波劃分

波段(頻段) 符號 波長範圍 頻率範圍 套用範圍
超長波(甚低頻) VLF 100000-10000m 3-30kHz 1.海岸——潛艇通信;2.海上導航。
長波(低頻) LF 10000-1000m 30-300kHz 1.大氣層內中等距離通信;2.地下岩層通信;3.海上導航。
中波(中頻) MF 1000-100m 300kHz-3MHz 1.廣播;2.海上導航。
短波(高頻) HF 100-10m 3-30MHz 1.遠距離短波通信;2.短波廣播。
超短波(甚高頻) VHF 10-1m 30-300MHz 1.電離層散射通信(30-60MHz);2.流星余跡通信(30-100MHz);3.人造電離層通信(30-144MHz);4.對大氣層內、外空間飛行體(飛機、飛彈、衛星)的通信;電視、雷達、導航、移動通信。
分米波(特高頻) UHF 1-0.1m 300-3000MHz 1.對流層工散射通信(700-1000MHz);2.小容量(8-12路)微波接力通信(352-420MHz);3.中容量(120路)微波接力通信(1700-2400MHz)。
厘米波(超高頻) SHF 10-1cm 3-30GHz 1.大容量(2500路、6000路)微波接力通信(3600-4200MHz,5850-8500MHz);2.數字通信;3.衛星通信;4.波導通信。
毫米波(極高頻) EHF 10-1mm 30-300GHz 穿入大氣層時的通信

套用

無線電廣播、電視常用的無線電波的波段是:國內一般中波廣播的波段大致為550-1605kHz;短波廣播的波段為2-24MHz;調頻廣播的波段為87-108MHz。
電視廣播使用的頻率,包括“甚高頻段”和“特高頻段”兩個頻率區間。甚高頻段有12個頻道,其頻率範圍是:1-5頻道為48.5-92MHz,6-12頻道為167-223MHz。特高頻段有56個頻道,其頻道範圍是從13-68頻道,相對應的頻率範圍是470-958MHz。
習慣上,甚高頻段用文字“VHF”表示:其中1-5頻道用VL表示,6-12頻道用VH表示。特高頻段用文字“UHF”表示。
國際上規定的衛星廣播電視有6個頻段,主要頻段是12000MHz。在這個波段里,衛星廣播電視業務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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